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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米米號。
21994684 發表於 2013-7-17 04:47

完全一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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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378
25300823 發表於 2013-7-17 04:48
打開窗,外面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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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讓你成為被告人^^
22648005 發表於 2013-7-17 04:47

只會靠你爸還會甚麼
龍煌下圍棋
send from my b.b.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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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論壇不是拿來吵架的........就讓這篇文沉了吧,當作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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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網路上謾罵內容中有「損害名譽」,並以各種方式給其他第三者得知,就已構成『毀謗罪』或稱為『網路毀謗罪』,依據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你問現在有什麼小說好看?泰坦啦!泰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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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一樣阿~
23881984 發表於 2013-7-17 04:48

差一碼
打開窗,外面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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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是誰的請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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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 39093498


別再吵了~還有,各位,如果不清楚法律請別亂說。
30798930 發表於 17/7/2013 04:47

說的好
我剛想把法律條文網址貼上
人越 定神  
捨棄硬度追求高攻高速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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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379
21994684 發表於 2013-7-17 04:48

好吧~我看錯= = (自己都覺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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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網路上謾罵內容中有「損害名譽」,並以各種方式給其他第三者得知,就已構成『毀謗罪』或稱為『網路毀謗罪』,依據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 ...
39093498 發表於 2013-7-17 04:48

500元= =?
打開窗,外面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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