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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殺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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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試煉  一定還有別的方法
只是還沒找到
37477452 發表於 2013-9-5 13:51

特性 造成傷害>1000則我方精靈死亡
不能打太高 又不能白白被他砍..
等待未來的精靈吧
冒險
工口的冒險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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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造成傷害>1000則我方精靈死亡
不能打太高 又不能白白被他砍..
等待未來的精靈吧
36042439 發表於 2013-9-5 21:52

朱雀或許可以靠特姓打喔OWO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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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或許可以靠特姓打喔OWO
27942579 發表於 2013-9-5 13:53

我沒特性附體 可以給朱雀用了
冒險
工口的冒險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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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造成傷害>1000則我方精靈死亡
不能打太高 又不能白白被他砍..
等待未來的精靈吧
36042439 發表於 2013-9-5 13:52


第五 必須好好研究了...........
確定不在回歸 珍重再見
BY.海盜♨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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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火母開始
出了第一隻先消精
火母部就少出線
現在出現?
佔位子吧我想
當年也是花錢買的
以前愛放 
出了先消一陣子
連放都不會想放
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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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火母開始
出了第一隻先消精
火母部就少出線
現在出現?
佔位子吧我想
當年也是花錢買的
以前愛放 
出了先消一陣子
連放都不會想放
37095884 發表於 2013-9-5 22:00

煞特耶
你最近都在哪OAO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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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各位小朋友來這邊聊天、取暖;

從各位言談中,可發現一共同現象: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由各位酸葡萄、幸災樂禍充斥的言論中,推論各位均是沒有購買勇氣號的玩家,且甚而於遊戲中均飽受此商品的壓力,導致遊戲過程屢屢遭受挫折,心中的不滿與無奈,這是可以充分理解;但這都與本題無關,不僅無關且都改變不了一個既定事實,亦即商家對於出售之商品,不應於出售後任意擅改商品性質,這是法律層面,其他涉及諸如遊戲公平度等等,盡皆於此不具討論的空間。

鼓勵所有玩家,對於這種惡劣商業行為提出反擊,唯有玩家亦即消費者團結,才能有效制約商家提供完善服務;
玩家若面對自己本身權益受損,以小我心態面對,則猶如軟土深掘,使商家侵犯消費者權益日甚!


的確,買賣行為乃屬自由意志,但就是自由意志下所做之選擇,乃出自於受商品介紹之吸引,試問有那個傻子會在不明就裡下進行選擇呢?
既如此,所售商品表裡不一,即涉詐騙,不僅為現今文明社會普世認同且法有明訂,罔顧這些「有憑有據」這個最起碼理性法則與客觀準據之事實的任何融入私己一方情緒言論,不僅白白喪失維護自身權益之機,奉上己身權益任商家糟蹋侵犯,更盡顯其空洞思維。

再一次鼓勵所有玩家亦即消費者團結維護並爭取應有權益,勿令商家坐視這少數幾位因私我而鴕鳥消費者其犧牲廣大消費者權益之行為而得利!

另外,任何回復,煩請斟酌言詞;不文雅言論徒留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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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7552412 於 2013-9-6 03:48 編輯
勇氣號讓我想到三年前的靈魂干涉的事件

當時靈干是"必中招"

結果淘米ㄧ改版後馬上改掉

當時很多玩家也有跟勇氣號的反應ㄧ樣

不過ㄧ個月後玩家就忘掉了

我想

這次也是吧... ...
29164391 發表於 2013-9-5 13:13


感謝你這篇與另篇關於遊戲不需認真,這兩篇深具意義的回復,

其一、具「靈干」技能的精靈是否為出售之商品,若為免費商品,則與此次非可類比!
其二、就是鼓勵消費者團結,勿令少數只重小我異類玩家,讓其餘廣大玩家權益跟著陪葬。

少數只重小我異類玩家,心中總是對物質條件比他優渥的玩家消費者充滿怨懟,可以理解並同情;但還請顯出理性,不然,連人格都真的矮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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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點自私喔,如果按照樓主的邏輯,抗狀態招使用過後還是會被勇氣號打到害怕,

那我是不是也要申述廣告不實呢?

而且不只一隻喔,聖天使、焰皇、暗神...等等皆有抗狀態招。 ...
39004313 發表於 2013-9-5 10:32


若事實如你所訴,鼓勵進行申訴!請即刻採取行動!

重申:面對所有類同之事例,所有玩家都應該團結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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