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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看完大約兩千五百字的文章。
 
 
 聖經其實不是一本硬性要求別人完全相信的東西、畢竟是經由他人代寫;所遵循的信仰,可以出自自己內心所想。
 基本上我的立場就像文章開頭所寫的,「我所相信的上帝,不會阻止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也在前面解釋了我這麼思考的緣由,文末得出的結果是一種比較接近於情緒發洩的說詞。雖然誰都無法硬性要求人接受信仰,但基督教一直以來都給我一種霸道的感覺。曾有信徒跟我解釋過,正是這種霸道性才更加顯得它是唯一真理,證明它有那個能力可以霸道,但我還是十分反感這種方式。
 
 
 文中主角想隱藏學長喜歡同性的事實、因而任由自己接受輿論攻擊的理由,不是很明白呢;但深深覺得,愚蠢;若不是有一定的交情為何要如此付出?
 並不是付出,是中二期而產生的一種正義感、一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叛逆思維。或許一開始只是想耍帥,嗆完人之後事情拖離掌控、越演越烈,而後悔也隨之而來;或許原先就沒有要維護學長的意思,僅僅只是自身的告解,將罪名攤在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審判;或許內心思考著幫學長試水溫、看看大家對於同性戀的反應,但其實只是為了說服自己、欺騙自己的擋箭牌,實際上根本是為了自己而問的,而得到的結果並不樂觀而已。這種心態很難解釋,用自以為是謊言的謊言去遮掩事實,或者是用事實去遮掩以為是謊言的謊言,總之旁人看來就是愚蠢沒錯。
 
 順便一提,友人氣憤的點應該不是「同性戀」這點,而是被嗆「不是妳這種女生」、「學長也不會喜歡妳這樣的女生的」才惱羞成怒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就算將學長的秘密說出口,事情也不一定能夠解決。要知道,有權有勢的人要搞死一個人是很容易的,理由不是最根本的問題,只要看不順眼就能構成動機,跟學長要好起來是導火線,而反嗆是引爆點。
 
 
 聖經上記載,未來的某日會有審判日、若不是信神的子民(外邦人)會無法進神的國度,有些嗤之以鼻。文中的神父所說,一個一生行善的人只因為一點、不相信世界上有神明的存在就得下地獄,實在荒唐。
 文末的第一個問題是我確實開口問過的,「如果有一個人,他不信神,但他一輩子沒做過壞事,並且樂於行善助人,那他死後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牧師的回答是「如果他這一生中有機會接觸到基督教,但卻不相信神的存在,那他進不了天堂,因為神就是通往天堂的道路。」
 
 當然這個回答不能代表整個基督教,每個教會的教義和教派不同,每個牧師對於聖經的解釋也有些許的不同,這只不過是我所接觸到的一部份而已。不過,其實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人都不相信神了,又有什麼資格要求進入神的國度?只是有些錯愕,神似乎沒有想像中的慈祥。
 
 而文末的第二個問題則是接觸教會一年多來,模擬推測出的問答。假設神真的將同性戀視為罪的話,在死前沒有悔過的人是不能上天堂的。這樣一想的話,神是慈祥的,只要誠心悔過,不管是多麼罪孽深重的人祂都會原諒,因為神愛世人。可是,針對「自己喜歡的人剛好是同性」而悔過的話不就等同於認定這樣的行為確實是「罪」嗎?不就等同於否定一直以來自己的信念了?
 
 所以說,文章才以「那我就下地獄去吧」結尾。
 
 
 
 
 再次強調以上回答和文章中所提到關於信仰方面的見解和解釋不能完全代表整個基督教,每個教會的教義和教派不同,每個牧師對於聖經的解釋也有些許的不同,這只不過是我所接觸到的一部份而已,若有我認知上錯誤的部分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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