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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扣蛇先解除封鎖要求+好友嗎


然後囧死避嫌自己解除好友關係

到底是哪來的騷擾



番仔,妳會 ...
23585407 發表於 2016-8-29 19:53

一直講話 嘴巴不會乾?

不就舔舔嘴= =?
叫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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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看圖說話

他不是請他朋友什麼孝的 跟肉毒桿菌說解除的嗎?
31950629 發表於 2016-8-30 03:58

真相不是摳蛇主動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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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講話 嘴巴不會乾?

不就舔舔嘴= =?
31950629 發表於 2016-8-30 03:58




妳以為每個人都聽得懂妳在工三小喔


明明都是講中文怎麼感覺妳在講希伯來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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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打一堆文字只會被下拉



乖乖貼圖講事實就好了
23585407 發表於 2016-8-29 19:54



   那些圖FB不是都有嗎 = =
你只是看圖說原因
叫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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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不是摳蛇主動解嗎

= =?
23585407 發表於 2016-8-29 19:59



   我怎麼知道= =
有兩張圖 一個是求解 一個是自解

時間軸都亂的
叫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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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圖FB不是都有嗎 = =
你只是看圖說原因
31950629 發表於 2016-8-30 04:01


場外一堆懶鬼

這樣最好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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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知道= =
有兩張圖 一個是求解 一個是自解

時間軸都亂的
31950629 發表於 2016-8-30 04:01

明天給我去問真相



如果我錯了就舔妳腳當作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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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有三種人

一種是我這種不是她粉絲的旁人

白癡去挑逗小宇宙容易爆發的蘿莉神 活該

一種是她的粉絲 第一.肉大人永遠是對的 第二.如果肉大人是錯的 請參考第一條

一種是你們這種 認真魔人 一定要講得非常有理
叫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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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給我去問真相



如果我錯了就舔妳腳當作懲罰
23585407 發表於 2016-8-29 20:07



   不要
我這陣子不來了

明天他們又要砲轟我 懶得再回
叫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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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轉發

希望肉粉可以先看完整體脈絡,而不是NNK她把所有的備份與訊息揉合在一起的討拍。
我看到某警工推的朋友給我未審先判說事主就是性騷擾犯一類我也是醉了。

正文:
約莫一年半前,NNK在粉絲專頁丟圖問眾粉絲說「你們為什麼按肉肉讚呢?」之類的話,事主據實以告,回覆「因為奶子」,結果後來被刪除留言+封鎖專頁。

事主之後便把以上事情經過和朋友在私密社群中討論,但其中有社員不慎流出對話內容,最後對話內容回流至NNK那邊,對方表示不滿。

事主最後在希望息事寧人不播及他人的情況之下,選擇跟NNK道歉,此事暫時告一段落。

過了一段時日,事主在看到NNK販賣赫絲提雅作品的宣傳影片,發文寫道「什麼嗎,這不就在賣(ry)嗎」
不久後NNK看到該篇貼文心生憤懣,在事主聊天視窗中留下文字以表憤怒。

接下來一年,事主和NNK⚠️不再有交集⚠️

===一年過去了===

七月上旬事主的朋友也跟NNK起爭議,事主那時候就有開玩笑性的請朋友問NNK說「可不可以幫我解封」,NNK表示說「可不可以不要再攻擊我」。事主說回話「還是算了不要解好了」,對話又結束。(這篇NNK也有備份)

當月下旬,NNK跟事主私訊,主動表示願意與事主和解、解封,表示「奶子就奶子嘛,以後我會正面看待」(有圖證),之後NNK有繼續和事主說說笑笑,但也僅止於此,事主並無追蹤、接受肉肉的好友邀請,甚至連粉專的讚都沒點。

直到這次事主在FF(D1),駿 創意企劃工作室,NNK的蘿莉神官掛軸前拍了一張圖,貼上fb後打了一個字「怕」。之後該文都只有事主朋友的留言。但這篇文後續被駿 創意企劃工作室轉發,表示這篇文在嚴重攻擊NNK,要粉絲幫肉肉討公道。

而NNK其中一段與事主的對話截圖是工作室公審事主之後的事,簡單來說事主的立場就是「我不需要你的好友、解封,我不喜歡妳這樣的coser可以嗎?」

之後D2晚上變本加厲,NNK直播影片說自己追蹤事主一年,然後居然被黑(??????)她不能接受,又把奶子與這次的事情截圖丟上自己fb要大(7)家(4)討公道。

然後腦粉湧入,威脅恐嚇事主。
現在工作室又說準備提告了,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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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目前狀況,而文中指出有圖證的從NNK的備份裡的截圖的內容來看是相同的。而兩邊說法各有支持者,也各有想解決問題或是單純想寄刀片的。我的言論只待在事主的個版這回話,因為有些人來秀下限的能力真的可憐。

Neneko表示自己因為生理因素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我不是醫生也不是治療師,我不打算去辱化她的狀況或是嘲弄,心理因素是嚴肅的問題,也遵守我自己的原則絕對不言語攻擊,這方面上事主也相同。事主只是明白地傳達他並不喜歡NNK這樣的coser,我想,在各人喜好自由上,事主是有權利的,而這方面難道需要顧慮著NNK的心情嗎?事主就是個路人。

我個人已經在分享駿 創意企劃工作室可笑的後續文中撒了祭品請100份派克,如果工作室告的成而不是惹一身腥的話,請駿 創意企劃工作室清楚自己公審在先的行為根本沒經過NNK本人允許(NNK自己的截圖有說),這就是最初的霸凌行為,這樣的做法,何談事主讓NNK不開心?


好了

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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