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近親結婚?
41301418 發表於 2017-5-18 04:21 
這個問題我也思考很久,確實值得討論。
首先要先分析近親結婚之所以不被贊同的理由,從這裡可以看到幾個論點:
1、優生學說。有較高機率繁衍出有缺陷的後代。(這個說法至今仍有爭論)
雖然現今醫療技術應該已經能夠事先預測兩者基因結合後產下缺陷後代的機率,但這是攸關優生學的爭議,也是近親結婚最常被拿出來探討的癥結點。儘管組成家庭並不一定要繁衍後代,不過早期為了避免這樣的機率或者意外懷孕發生,直接禁止近親結婚是最快的。不過如果以雙方都節育為前提,或者是有一天優生學上的道德爭議已經解決,那麼以這條當作為反駁理由的話就會比較站不住腳。
※難點:生物學、優生學爭議尚未解決。
2、厭惡說。對於從小在同一家庭一起長大的人沒性致。
有些人就是覺得OK,所以其實沒辦法討論什麼。
3、經濟說。父權社會下女人是財產。
已經這年代了還舉這點的人可能會被女權主義砲死。
4、保護說。避免家中年長者性侵年幼者。
這點是我覺得最應該考量的,尤其前陣子房思琪一書相關新聞討論得沸沸揚揚,或許這也是為什麼年齡差距太大的人在一起至今都還會被人側目或議論。論權力不對等和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都是外人甚至當事者本人很難去界定的,就算年幼方已經到了能夠獨立思考並完全作主的法定年紀,成長過程中是否有被一路照顧他長大的長輩強灌或誘導思想?在這麼多考量下頂多開放同輩間的婚姻(我想這也是為何大多國家最多就是開放到堂表兄弟姊妹之間的婚姻)。若是不同輩分的話,必須要是年幼方已經具有獨立思考並完全作主,再加上在那之前與年長方無交集,才比較能夠避免上述所提到的顧慮。
※難點:權力不對等和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難以界定。
5、性競爭說。年長者可繼續保有在家庭內絕對的性支配權。
這個就不用討論了吧?基本上應該沒有人會站在這個論點上支持近親婚姻。
6、贖罪說。在遠古社會中,因兒子弒父後心中愧疚,乃放棄與家中姊妹與母親的交配權而外娶。
同上。
7、人格逆退說。長大後會產生心態停留在早幼期對父母的依賴階段。
這項我暫時先持疑慮,畢竟我沒有對近親婚姻這方面多加研究,不過確實有可能,還是可以參考一下。
※難點:人格發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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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針對近親婚姻反對的理由來討論。如果生物學、優生學、權力不對等、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人格發展等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釋,加上有一定數量的需求,歡迎有需求者站出來爭取近親婚姻權力。
不過以同性婚姻和近親婚姻來作相連其實有點怪。
近親彼此間早已經擁有家庭關係,不需要再經由法定上的婚姻契約來組成家庭以獲得法律上的保障,與同性婚姻本質不同。
再加上:
如果支持異性婚姻的理由不會導致我們支持近親婚姻,為什麼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會?這兩種理由不是只有在性別規定上面不一樣嗎?
傳統婚姻的支持者似乎認為「一男一女婚姻」是最乾淨的原則,稍微更動一下(例如允許男男、女女),就會滑坡到非常可怕的地方。但是,各位,滑坡一直都在啊。如果一個人可以支持「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而不支持父親跟女兒結婚,為什麼他不能在支持同性婚姻的情況下做一樣的事情?
就算硬要說,你不覺得應該這樣比較合理嗎:
一男一女婚姻 → 滑坡到父女婚姻、母子婚姻
同性婚姻 → 滑坡到母女婚姻、父子婚姻
你只想到同性婚姻會有奇怪後果,卻沒想到異性婚姻也會有奇怪後果,因為你沒想到你自己。
以上節錄自朱家安。
我想反對方之所以將同性婚姻和近親婚姻作連結,是因為同性婚姻和近親婚姻同樣都打破了他們對倫理道德上自我認知一直以來的觀念。根據倫理道德的解釋來看,「倫理道德」被定義為一群人或一種文化所認可的所有行為準則。如果觀察人類這麼多年來的歷史會發現倫理道德是會變動的,並不是一個一直以來都適用相同的規範。
如果先放下自身舊有的倫理道德觀念,分析一件事情為何會被視為違反倫理道德規範的原因,一項一項解開來,會發現以目前來講同性婚姻比近親婚姻簡單也單純的多,基本上每一項都已經有解了,且有需求者較多,自然就成為一股力量來爭取自身權益。
以上是個人看法,我也尚在學習中,歡迎一起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