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列出您所認為要處罰的人條例和規範嗎?
這樣怎讓人信?
29164391 發表於 2017-8-12 04:30 
這是單純我個人的看法不要禁我喔
茶葉:他自己說了
拓拓:不太好找。
閃電:
五、內容涉及人身攻擊或謾罵,處禁言一個月。
罵人、文章「廢」或者,只要意思有罵「人」/「文章」為廢的類似、暗示的言論圖文意思表示有皆屬謾罵言語。
三十、不得散佈不實謠言,例如賽爾會倒、超版死了、冒充板務人員或官方發言等等,違者處刪除,情節嚴重者禁言一~三個月。
水彈:不太清楚是否有違規。剛剛去找了一下站規,好像沒什麼
你:
五、內容涉及人身攻擊或謾罵,處禁言一個月。
罵人、文章「廢」或者,只要意思有罵「人」/「文章」為廢的類似、暗示的言論圖文意思表示有皆屬謾罵言語。
八、挑起筆戰、挑釁等行為,處禁言一~三個月。
三十、不得散佈不實謠言,例如賽爾會倒、超版死了、冒充板務人員或官方發言等等,違者處刪除,情節嚴重者禁言一~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