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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版大 辛苦喏吶ˊˇˋ ( 遞茶
涼犽 .許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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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自己提出卸任要求的
詳情不知

論壇是很容易受到某些因素而導致混亂的
所以也請大家多多配合版務的執行
若有所疑問,希望別已發文提出
而是以短訊的方式向版務們提出

附註:這次論壇發生混亂是因為某秀的頭像 ...
22740740 發表於 2011-1-3 14:47

那麼好的人走了...  我感到好可惜...
偶是冰剋˙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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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188018 於 2011-1-3 23:11 編輯

下次看到秀仔那種圖片,我也會跟笨童做出一樣的處分。

是不是想涉及該方面的圖片,發圖者自己心裡最清楚。

還請廣大版民要多加配合勿違規。
管理者一開始就帶著"主觀想法"管理,無論底下如何敘說都是白費的。真XX的雙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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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2658695 於 2011-1-4 02:41 編輯
他是自己提出卸任要求的
詳情不知

論壇是很容易受到某些因素而導致混亂的
所以也請大家多多配合版務的執行
若有所疑問,希望別已發文提出
而是以短訊的方式向版務們提出

附註:這次論壇發生混亂是因為某秀的頭像 ...
22740740 發表於 2011-1-3 22:47


^^ 小弟的看法是已發文方式提出未嘗也不是個辦法
雖說容易有混亂的局面產生
但,優點是,可以讓逛論壇的每個人都能了解到版務的處理方式以及評斷標準
這不是正是最能讓大家一起參予論壇的治理

若是,以短訊詢問之,也僅限版務間的討論
實質上,大家參予的機會似乎是沒有(除了當時發短信詢問的人XD)
而且,訂出新規定時,版務又得再一次的宣導
也算是又繞了一圈=\\\=

反之,在發文討論過程中,有了新決議
這也是大家參予過的,相對的,印象也會更深,也不會容易再犯相同的錯誤
而且XD 還可以省下宣導的力氣

真要說的話,其實像現在這樣發文,不正是發文討論的一環嗎? ^^
參考參考囉,路人甲悄悄飄過XD

---補充---
回一下26樓

=\\\=+ 是的~ 發文討論是只限於發這區
這樣才有符合這區的標題^^"
(小的不才,忘了得註明一下XDD)
感謝版主說明^^

---爆肝的補充---

同樣是回覆一下26樓
^^ 如果是我個人的意見的話,會比較支持不區分大小範圍
都可以發文討論或詢問
個人偏向於範圍的規範別太細分
論壇上以小朋友居多,加上版規也不少,如又就範圍來訂立要求須採用何種方式來做為申訴管道
恐怕小朋友們也是一頭霧水^^"

且,若是日後未照其範圍規定發文的話(例如小範圍的疑問但仍以發文方式為之)
那該文章,是否又必須予以刪除或是屏蔽之?(因未達發文之格式)
同樣的,若是允許該文章存在,那麼,所定出的大小範圍也變得無實質效益了^^"

何不,統一皆可發文,視個人需要可以選擇自行短訊或是發文告知^^
而且,也能讓其他人知道為何被禁言等等之類的事由,做為警惕

以上,只是點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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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6188018


處分後記得登記喔
以方便查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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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2740740 於 2011-1-3 23:48 編輯
^^ 小弟的看法是已發文方式提出未嘗也不是個辦法
雖說容易有混亂的局面產生
但,優點是,可以讓逛論壇的每個人都能了解到版務的處理方式以及評斷標準
這不是正是最能讓大家一起參予論壇的治理

若是,以短訊詢問之 ...
22658695 發表於 2011-1-3 23:11

嗯~此意見我會列入討論範圍之中
但希望大家提出疑問時
是發文在此區,而不是閒話家常區
也希望大家能夠各自提出自己的看法
而並非意見不同而開始筆戰

在此謝謝您的提議^^
------------------
其實仔細想想可以簡單將疑問分成兩種:
1.小範圍:版民對自身權益的疑問 (如對禁言的執行抱持疑問與不滿、不知自己被禁言的理由......等等)
2.大範圍:版民對整個論壇的運作所做出的疑問 (如合併後,大家對各個版區的疑問、對版規的疑問......等等)

小範圍的可以利用短訊發問
大範圍的可以在此區發問

如果這樣分的話是否會比較清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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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看到秀仔那種圖片,我也會跟笨童做出一樣的處分。

是不是想涉及該方面的圖片,發圖者自己心裡最清楚。

還請廣大版民要多加配合勿違規。
26188018 發表於 2011-1-3 23:07

你是??
我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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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188018 於 2011-1-4 02:31 編輯
23# 26188018


處分後記得登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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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40740 發表於 2011-1-3 11:14 PM


與你是同時上任的^^ 了解的很多!!謝謝你的提醒。

把秀仔那張圖換成真人圖,標準是否不同了?

倘若對說謊者解禁,實在不服。
管理者一開始就帶著"主觀想法"管理,無論底下如何敘說都是白費的。真XX的雙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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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是同時上任的^^ 了解的很多!!謝謝你的提醒。

把秀仔那張圖換成真人圖,標準是否不同了?

倘若對說謊者解禁,實在不服。
26188018 發表於 2011-1-4 01:27



^^" 如果說謊者解禁指的是事件主角的話
可否容許小弟提點個人意見^^"

因為小的不了解事件始末,所以僅能就漆黑之牙版主所述的過程來推論
從第一次禁言時來說好了
當時,似乎沒有合宜的版規可以適用,而笨童版主仍給予處分
適用何種條規來認定處罰程度,這部分我不了解,只單就是否有法源依據來看
如果是沒法源依據而逕行處分,該處分是否為違法處分?
而違法的處分,自始不生效力,解禁也只是回復原來狀態而已
不知道這樣說,版主能不能比較釋懷一些?

這事件,不代表主角沒錯,而是當下沒有合宜的規定可以給予那樣的處分
所以,必須先解除主角所受的處分
而事後,新規定訂出實施後,若是該主角沒再犯,也沒法對先前的事件來處分(不溯及既往原則)

小的只能說,主角剛好踏進版規的漏洞而已

如果版主覺得不服(雖說,個人認為版主不適合用這樣的方式發言^^"),
或許也可以提出當時可適用的版規與版務們討論
希望別像今天(= =" 應該是昨天)這樣,一個帳號被鎖又被解,這樣反到會造成論壇的混亂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如有冒犯還請多見諒^^"

如果我有誤解版主意思的話,也麻煩通知一下,=\\\= 這得好好道歉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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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並未給於拍照存證,導致後續某位版民拿新圖投訴他位版主。

這方面承認有所疏失,貼生殖器官之圖若未違規難以說得過去。

不服之因是版務群並未經過討論而私自解禁才有後續問題產生。

不想一位好好認真的版主硬是被人給汙衊了。
管理者一開始就帶著"主觀想法"管理,無論底下如何敘說都是白費的。真XX的雙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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