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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2349409 於 2011-6-30 12:42 編輯

第三十二章:搶城!!
荊棘玫瑰:「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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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這怪物誰設計的……回去炒他……」

  「欸?我不能炒我自己耶──」

  「……不要給我裝無辜又拖長音──!」

  這怪物,我已經開始懷疑銀刃是不是人了,為、什、麼,有人會把怪物設計成小雞啊──!

  「小玫小玫──!你要養雞嗎?我抓一隻給你──」

  「……好變態。」

  「咦?!」

  啊啊我絕對沒有想入非非。

  「夫妻檔打情罵俏請去別的地方或用私聊好、嗎?」

  「白嵐……」

  哈哈,白嵐我沒有威脅你喔──

─────十分鐘前─────

  「啊啊,好壯觀的城堡。」

  青燕望著城堡感嘆,等我們攻下城堡,這就我們的了。

  「外面有護城河噎!小玫小玫,我們把城搶來後我們可以在裡面放烏賊嗎?」

  「銀,我在懷疑你的智商是不是真的有179。」

  一般人應該會想放鯊魚或者是鱷魚這些可以防止敵人的東西,這傢伙頭腦是在想甚麼?難道要在敵人攻來時對烏賊說:「來吧我的烏賊,用你的觸手纏死我的敵人用你的墨汁噴瞎我的對手!」嗎?

  「我們分成兩隊如何?一個從正面打進去一個偷襲?」

  「咦?烈瑩,偷襲是不好的行為,就算對方是小人我們也要以君子的態度去對待他們……」

  看銀刃還想繼續說,我掐住他的耳朵把他往旁邊拉去。

  「啊啊啊啊──!小玫放手啊啊啊──!」

  在七票同意一票反對的狀況下大家分成了兩隊,就跟還沒認識時一樣。

  「大姐就由你們殺進去吧!」

  烈瑩拍拍我的肩膀爽朗的笑著,然後我們就分道揚鑣。

─────現在─────

  「那現在怎麼辦?真的要殺雞嗎?」

  白嵐皺著眉,害我很想打他的臉。

  「直接砍就好了!」

  有個傢伙很歡樂的衝了進去……

  「啊啊啊啊──!不要啄我──!那隻雞你的嘴放在哪裡啊──!」

  我們三人對看了一眼,對這個聰明的白痴無可奈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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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潛水,
我有在注意觀看人數:
酗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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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到頭香!
四騎士夏特羅
冒險,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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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到頭香!
25780028 發表於 2011-6-30 12:53

可惡被發現我更完文了!(這有甚麼好可惡的
酗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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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二香的說
我重返江湖了!(你誰啊#
頭貼是朋友畫的w<非個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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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應證了天才與白痴之有一線之隔
曾經一起走過的路……還記得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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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八個人可以一起打副本0.0
好好喔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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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來看文
小說  薩姆爾傳奇  請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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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應證了天才與白痴之有一線之隔
29173154 發表於 2011-6-30 13:29

中肯
天才和白癡都是人,
沒有甚麼差別
他們八個人可以一起打副本0.0
好好喔0.0
26315984 發表於 2011-6-30 13:54

一百年後了咩~
自然要有點變化(找理由
純粹來看文
21407693 發表於 2011-6-30 14:15

有回文就好
酗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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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朝完全搞笑的方向前進啊...
魚丸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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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彈彈堂3.0新紀元的小雞快跑副本嗎?
(話說打這麼多字好累)
紫優:活在永遠過去的人生,活在沒有未來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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