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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1552780 於 2011-8-28 17:01 編輯
佐證?
處處是圖片。
還有各位不要說我發錯版,我原本發在霸個建議版的。
不知道甚麼時候移動了。
以及糾紛,糾紛如果純一方針對一方,而反方不面對,可成立正方敗訴。 ...
25555566 發表於 2011-8-28 13:43 
1.本來就不是該發在BUG建議板。
2.站規不允許,所以不設置。閣下沒提出站規應修改的理由。
基本上閣下提出的「惡人」都應當使用遊戲內舉報功能解決,
公布ID並無法杜絕此類行為,只會帶來底下的附和、叫罵甚至筆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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