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這樣子(望 22349409 發表於 2011-7-9 12:12
姊姊,你的文真多人抄襲呀! 31558155 發表於 2011-7-9 04:17
因為這是沒人寫過的梗呀(聽妳放*! 22349409 發表於 2011-7-9 12:18
二分之一王子就寫過了唄! 31558155 發表於 2011-7-9 04:23
啊啊我知道呀, 這種文很多(攤 要想很久才能創新(二度攤倒 22349409 發表於 2011-7-9 12:30
zzz J=林北甩歌 28498000 發表於 2011-7-10 13:35
我覺得你有點進展太快了, 文筆加油, 還有寫小說不可以用「@」 22349409 發表於 2011-7-17 08:03
第一個女生說:「我叫嵐雨,今年15歲,我比較喜歡看些奇奇怪怪的書,做些很危險的事情……吧」 第二個女生說:「我叫星光,也是15歲,喜歡吹中、高音直笛。」 第三個女生說:「我叫芮安,16歲,我喜歡看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