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該篇交易文只是關閉文章,其發文者並未被處分,
有人提到"被封""被禁"等字眼,為避免誤導視聽,特此聲明.
2.何謂交易文? 為何有此限制? 在該規定中均有明確說明.
我在該文也提供此規定的連結,還是有人懶得看,那我就直接po內容:
有鑑於最近禮物版關版後,論壇上仍然存在不少的交易文
本來並沒有明令禁止交易文,但在關版後仍然有交易詐騙的情形產生
此非眾人之所樂見,也非當初決定關版時所希望看到的
所以只要是有關交易和競標的文,包括商店裡的附屬交換鋪和交換店
即日起一律禁止再發
若希望交換者請善用私訊,或是在遊戲中自行交換
商店的附屬交換鋪請在三天之內移除
單方面贈送物品的文章可發,但請發至玩家線上活動區
請各位多多遵守,謝謝配合。
27268747 發表於 2014-10-16 12:53
我懂彩蝶的用心,是怕像臉書的人發交易文,結果到最後被騙,我倒覺得這裡沒有交易文反倒可以遏止詐騙集團。就算是交換小動物,如果是像羊駝和貓咪絕版的動物也是有真錢的價值了,也是算一種交易。去看看臉書社團多少人被騙,然後又請小粉絲出來,日復一日都是這種文,為什麼不保留一個乾淨的地方?
莊園裡色情,騙子一堆,淘米無力遏止,只剩下這裡是最不受汙染了
我真的要鼓勵彩蝶,你做得很好
至於你們認為是情感的交流,是,有些的確是情感交流
但是同時,交易文也混進來了,你說不是嗎?
21328895 發表於 2014-10-16 14:43
個人認為,其實那篇文可以不用打..
打在莊園裡就好了@@多少也會有人注意
不過你說得也沒錯,並未牽扯到一分錢一分貨的交易
就只是遊戲之間的"幫助"而已
不懂這樣也要限制..有點無奈 ...
27583646 發表於 2014-10-16 12:39
首先,我很樂見大家對一個議題提出不同的想法與意見,並理性客觀的討論.
其實某些約束都是基於保護版友的立場,而非發文者本身做錯了甚麼,所以我都是給予提醒,
例如:這次的交易文,或之前有人提供連結外部網址可拿點數之類,
會限制交易文是杜絕有心人以此詐騙,外部網址則怕有病毒或無法保障玩家權益,
故以前的版主才會設下這些規範,所以我個人覺得有沿用之必要.
而在遊戲中本來玩家就有相當高的自主性,相對的也只能自己懂得保護自己;
在論壇則因有版務群加上版規,故能有方法約束之,
這是現實問題,非因孰輕孰重而有偏頗,希望樓主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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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現該文樓主已將動物交易部分刪除,故已重新打開該文.感謝配合!
27268747 發表於 2014-10-17 02:55
政府的法令都能改 為何論壇的法規這麼難改??
過去之規範沿用之必要由什麼條件因子決定??
皮球越是壓 反彈越是大
管理者所站之位置理當高於其他人
那高不是指位階 而是指她的目光!
還有 我似乎能體會到之前部份玩 ...
34952281 發表於 2014-10-17 07:04
我並非一意孤行沒有去思索是否有開放之必要,而是經過考量後的決定,
難道要等以前的問題重現後,再重新禁止? 那不是重蹈覆轍嗎?
而且以動物互贈一事,事實上在遊戲中不論是與好友協議互贈或與分身互贈,均是輕而易舉之事,何須非要用論壇空間?
既然有明文禁止,自然是在該文刪除互贈內容後才打開.
27268747 發表於 2014-10-17 07:35
過去的經驗是為了讓未來邁步向前而不是舉足不前
針對問題 正視它 解決它 而不是 忽視它 逃避它
開放就一定會重蹈覆轍嗎?? 端看版規如何修改而定吧!
沒有人期待全面開放 但有條件式的開放也是一種進步
既是輕而 ...
34952281 發表於 2014-10-17 08:23
論壇想要互換的方法其實很簡單:
去玩家線上活動區版塊,找您想要的物品,如刺蝟,得手之後,再去養來等生了小刺蝟,
有心想要回贈的人,即可去開商店回饋. ...
34685314 發表於 2014-10-17 08:31
1.我不是小粉絲的粉絲,你不覺得我一直在說他失敗的例子嗎?
2. 原來你指的是這個意思,可是如果開了這個,連很值錢的貓咪和羊駝也是可以交換的,難道你只想開怪怪魚和刺蝟交換區而已嗎?如果版主關版必定是出過事情, ...
21328895 發表於 2014-10-22 15:10

原來消失數日的彩蝶版主還在
但妳今日的出現 卻讓我 倍感失望
原來 只有這類的言論妳才會出現
原來 有些人說的話真的是真的
原來 妳需要的就是一堆追隨者
原來 這樣的妳才是原來的妳......
唉! 對妳真的無言了! ...
34952281 發表於 2014-10-26 08:03
當話已說盡,該解釋該說明的都已說了,我不知還能回應你甚麼?
再多說也只是各自其表,所以我只針對版友有誤解之處做說明.
既然彼此都無言,那就到此為止吧!? ...
27268747 發表於 2014-10-2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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