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是拉姆"日記"本,日記一天寫兩篇已經很足夠了所以。。。。 淘米本意就不是讓玩家寫小說的(′・ω・`) 32624090 發表於 2015-2-11 11:09
雖然我沒寫小說但我一天寫2篇有時還是不夠! 46274219 發表於 2015-2-11 21:05
說話還是簡潔一點好吧... 32624090 發表於 2015-2-12 10:18
???不懂您的意思 46274219 發表於 2015-2-12 19:23
???不懂您的意思 46274219 發表於 2015-2-12 11:23
【建議】每天寫拉姆日記的篇數,應該改至只能寫10篇或著沒有規定,寫2篇真的很少,向有人寫小說,那他要寫好久才能寫完。希望能改成我說的。 以上純屬個人的想法 ... 46274219 發表於 2015-2-11 10:00
意思就是:要長話短說!^^ 39325547 發表於 2015-2-12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