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其實不是一本硬性要求別人完全相信的東西、畢竟是經由他人代寫;所遵循的信仰,可以出自自己內心所想。
文中主角想隱藏學長喜歡同性的事實、因而任由自己接受輿論攻擊的理由,不是很明白呢;但深深覺得,愚蠢;若不是有一定的交情為何要如此付出?
聖經上記載,未來的某日會有審判日、若不是信神的子民(外邦人)會無法進神的國度,有些嗤之以鼻。
文中的神父所說,一個一生行善的人只因為一點、不相信世界上有神明的存在就得下地獄,實在荒唐。
因為審判的權一直都不在我們那裏
裏面對針對同性戀的經文有另一種解釋
強烈反感非信神的人.這點是耶穌加的還是信徒加的?
有規定不能信其他教?
我曾看過一篇文,解釋聖經文字經過時間和翻譯之後造成的差異和誤解,有一段大致上是說聖經並沒有說「同性戀是罪」,而是說「無論是男是女,只要是強迫性的行為就是罪」。在論壇內不宜將某些字詞講的太清楚,但大概是這個意思。
...
49601649 發表於 31-5-2015 13:38
| 歡迎光臨 Discuz! Board (http://bbs.61.com.tw/)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