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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題】請問 [打印本頁]

作者: 47082960    時間: 2015-12-6 19:52     標題: 【問題】請問

不知是不是發在這..
我的另一隻帳號是http://bbs.61.com.tw/space.php?uid=45530991
我最近才開始使用論壇的
可是剛才不知道為什麼就被永久禁止訪問了??
我只有在接龍文還有彈彈堂、賽爾號的一些文回過文
可以告訴我哪裡犯了什麼規定嗎?謝謝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6 19:57

解掉了
原因嗎
被某人拖累,嗯(笑
以後有人被誤封直接短我就好
作者: 47082960    時間: 2015-12-6 19:59

謝謝版主!!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6 20:05

謝謝版主!!
47082960 發表於 6-12-2015 19:59

不用謝
你沒做錯的話自然該保障你權益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6 20:06

不用謝
你沒做錯的話自然該保障你權益
21043709 發表於 2015-12-6 12:05

以後可能都要加個頭像才不會被砍了ˊ_>ˋ



當然  某人加了頭像還是認得出來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6 20:14

以後可能都要加個頭像才不會被砍了ˊ_>ˋ



當然  某人加了頭像還是認得出來 ...
39063300 發表於 6-12-2015 20:06

我主要是看語氣的ˊ_>ˋ
還有帳號記錄
不過不能保證沒有萬一

嘛不過論壇不像現實覆水難收
錯殺一百關係也不大ˊ_>ˋ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6 20:15

我主要是看語氣的ˊ_>ˋ
還有帳號記錄
不過不能保證沒有萬一

嘛不過論壇不像現實覆水難收
錯殺一百關係也 ...
21043709 發表於 2015-12-6 12:14

真的

就算他把頭像改成不要問你會怕

他一開口就破功了
作者: 47589447    時間: 2015-12-6 20:19

真的

就算他把頭像改成不要問你會怕

他一開口就破功了
39063300 發表於 2015-12-6 20:15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啊某人就是改不了胡扯的習慣
作者: 30572246    時間: 2015-12-7 20:15

解掉了
原因嗎
被某人拖累,嗯(笑
以後有人被誤封直接短我就好
21043709 發表於 2015-12-6 19:57

帳號停權須是嚴謹評估的,尤其是永久禁止訪問這樣的處分
若誤封了其他網友的帳號,除了即時解除停權處分外
基於尊重,版主也別忘了向樓主致上歉意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7 21:58

帳號停權須是嚴謹評估的,尤其是永久禁止訪問這樣的處分
若誤封了其他網友的帳號,除了即時解除停權處分外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7 12:15



相信是基本中的基本

通常也是私信談後續事宜
作者: 35143608    時間: 2015-12-7 22: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7 22:20

本帖最後由 21043709 於 2015-12-7 22:31 編輯

看吧
態度從來沒變過
仍是不知自省。

你要是學不會尊重其他上帝子女
我也沒必要用對正常人的態度對你
被封
只是剛好而已。

有沒想過上帝為甚麼容許我這樣對你?沒有,因為你只想到自己。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6: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06

態度從沒變過,你有想過原因是什麼?
為什麼我跟其他人、其他基督徒 可以聊的比較好?
因為他們態度比較好 ...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8:45


沒人事物證明

只有滿滿自說自唱

真不知您是真不知或假不知

厲害了....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09

其他想禁人的版主請等到飛翼看到在禁

不過 他看到就禁了吧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06


建議讓其他"舊帳號"版友留言

是否對錯讓他們留言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10

要哪句話的證明?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07


其他版主 版民 基督徒 都覺得你不該這樣了
當然,如果很多人覺得我現在不該這樣,我也許可以想想我到底有沒有錯,但是其他基督徒、其他版主,也都覺得你有錯了,那要我怎覺得我有錯?


以上有誰可證明!?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10

舊帳號?是哪些人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10



只要不是有心人開新帳號即可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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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21

那個問題接龍的留言 我問說哪需不需要禁仿 派大說不至於


 基督徒的話 你沒看到某個基督圖嗎  ...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11



......什麼鬼

有心請開專題去探討

別把無心回應當證明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22

不過某件事不能說出來
因為我答應過婆婆不說出來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13



一位玩家就當全部.....-.-

厲害了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23

圖證對吧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22


您真瞭解意思!?

您的回應是問東回西,您真瞭解嗎!?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24

不只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23

所以

無憑無據的

您厲害了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25

問東回西是什麼意思?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24



    已暈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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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17:27

對我來說就好像全部一樣 身邊的版主、板民 因為我指認識他們 所以那全部對我來說就是那些人 ...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09:26


無言了,不說了,其他讓版友們評論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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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8 20: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8 20:27

鬧劇不錯看

是時候該收尾了  來人  送客
作者: 30572246    時間: 2015-12-8 20:48

相信是基本中的基本

通常也是私信談後續事宜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7 21:58

若如你所言是「基本中的基本」,那麼更應該落實這些動作
無論是停權處分的回復,甚或最根本的——處分前的評估

當然也不能誤封其他網友帳號後,再這麼地說:「被某人拖累,嗯(笑」
錯誤的停權處分由那位版主執行,怎麼會是其他人拖累的?
作者: 47066690    時間: 2015-12-8 21:02

本帖最後由 47066690 於 2015-12-8 13:05 編輯
一位玩家就當全部.....-.-

厲害了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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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1734050[/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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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附上神奇的禁人準則 :插嘴的都要
[attach]1734052[/attach]

--


無言了,不說了,其他讓版友們評論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09:27



我只是就事件評論而已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8 21:21

若如你所言是「基本中的基本」,那麼更應該落實這些動作
無論是停權處分的回復,甚或最根本的——處分前的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2:48

因為某人喜歡開小帳號來酸版主啊


我不是護航  但是版主真的很辛苦

現實有一堆事要做  論壇又有一些XX來亂搞亂酸

版主不是神  版主跟我們一樣也只是人  誰不會犯錯?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8 21:22

另外 附上神奇的禁人準則 :插嘴的都要死


--





我只是就事件評論而已 ...
47066690 發表於 2015-12-8 13:02

追根究底

今天如果"那個人"不要惹出那麼大的爭議
還會出現那麼多莫名其妙的事端嗎?
作者: 30572246    時間: 2015-12-8 22:56

因為某人喜歡開小帳號來酸版主啊


我不是護航  但是版主真的很辛苦

現實有一堆事要做  論壇又有一些XX來 ...
39063300 發表於 2015-12-8 21:21

聖月說的是,版務確實是辛苦的職務,真的辛苦他們了
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而我所講述的重點也並非在「是否犯錯」上

儘管版主是因與他人的私事而誤封網友帳號,但也該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誤封此事怎麼可以說是別人拖累的?責任不是他自己該承擔的嗎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8 23:04

聖月說的是,版務確實是辛苦的職務,真的辛苦他們了
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而我所講述的重點也並非在「是否犯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4:56

這倒是

我沒辦法說啥  還是只能請飛翼大親自解釋

畢竟我不會通靈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23:05

若如你所言是「基本中的基本」,那麼更應該落實這些動作
無論是停權處分的回復,甚或最根本的——處分前的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2:48


有空可去賽論瞭解我所做法

相信您會瞭解

而不是您來我往之實

且希望能分清楚每位版主之區間

而不是誰是誰說都分不瞭東西

請瞭解之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23:07

另外 附上神奇的禁人準則 :插嘴的都要死


--





我只是就事件評論而已 ...
47066690 發表於 2015-12-8 13:02


做與不做都有玩家嫌

身於中間去結論才是負責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23:10

聖月說的是,版務確實是辛苦的職務,真的辛苦他們了
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而我所講述的重點也並非在「是否犯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4:56



認錯或是善後相信也不是必須要讓您我瞭解才算數

非當事人,建議別把自覺當答案

真心
作者: 30572246    時間: 2015-12-8 23:24

有空可去賽論瞭解我所做法

相信您會瞭解

而不是您來我往之實

且希望能分清楚每位版主之區間

而不是誰 ...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23:05

你的回文與前幾樓我的回覆(引用內容)不是那麼正相關,故部分不加以答覆
而我對事不對人,從頭至尾僅對處分此事做討論,實在無意探究先生所言之事

希望先生了解!
作者: 47066690    時間: 2015-12-8 23:26

做與不做都有玩家嫌

身於中間去結論才是負責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15:07



可惜你永遠都不會是站在中間的那一位  
請暸解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23:37

你的回文與前幾樓我的回覆(引用內容)不是那麼正相關,故部分不加以答覆
而我對事不對人,從頭至尾僅對處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5:24


也已回應您,就看您能懂幾分

不再說明,防分支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8 23:38

可惜你永遠都不會是站在中間的那一位  
請暸解の
47066690 發表於 2015-12-8 15:26

你也不是啊  看不清真相就在那裡隨意幫腔

醒醒吧你  你跟我都不是當事人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8 23:39

另外 附上神奇的禁人準則 :插嘴的都要死


--





我只是就事件評論而已 ...
47066690 發表於 8-12-2015 21:02


插嘴的都死,全部引戰連座。
原因有人不明就裏跑來火上加油以致樓主爆走
誰說旁邊的一直在潑油的傢伙不用負責
聖月說的是,版務確實是辛苦的職務,真的辛苦他們了
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而我所講述的重點也並非在「是否犯 ...
30572246 發表於 8-12-2015 22:56

首先這位版友有點搞錯了。
刀人的原因非只屬私事,若一個版主只以私事作刀人標準,則如何令人信服?
我不否認引爆點有私事成份,但請記得:羅馬並非一日可建成。
稍後過了考試我亦會寫詳細報告書向上頭匯報,
為免有損版主整體之形象,此點我需特別澄清。


其二,鑑於現在的爭議點是我的後續處理,
我光翼並非一個說話不算數的人。
我要求你們為自己所說的言行負責,我也會說到做到。


故,本人以現任版主之身份
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誤封樓主之事
鄭重並公開向樓主道歉。
還望樓主見諒。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光翼筆。



道歉過後,亦希望各位的爭議止於此處,以免產生引戰之嫌。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23:39

可惜你永遠都不會是站在中間的那一位  
請暸解の
47066690 發表於 2015-12-8 15:26



勿自覺

以禁言份量來說

相信答案已很明顯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8 23:41


插嘴的都死,全部引戰連座。
原因有人不明就裏跑來火上加油以致樓主爆走
誰說旁邊的一直在潑油的傢伙不 ...
21043709 發表於 2015-12-8 15:39



有當當!!
作者: 30572246    時間: 2015-12-8 23:55

本帖最後由 30572246 於 2015-12-9 00:16 編輯
也已回應您,就看您能懂幾分

不再說明,防分支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23:37
認錯或是善後相信也不是必須要讓您我瞭解才算數

非當事人,建議別把自覺當答案

真心 ...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23:10

僅對處分一事討論,及2樓的回覆
重點也非認錯或善後是否算數,先生勿錯誤會意

還有此文裡我未把「自覺」當「答案(做結論)」
請你注意用詞

50樓版主:
感謝你的回覆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00:09

僅對處分一事討論,及2樓的回覆
重點也非認錯或善後是否算數,先生勿錯誤會意

還有我何曾把「自覺」當「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5:55


所以才說就看您懂幾分.....

既然連"自覺"都被您這樣解讀.....

也才說以免分支

言盡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9 00: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00:17

私事那個就先放旁邊

“某人拖累你”這可以解釋吧?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16:12



我的話無閒事,聊罷了

您之事,乃非當事

但相信是繫鈴人當可理解

以上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9 00:40

本帖最後由 21043709 於 2015-12-9 00:41 編輯
私事那個就先放旁邊

“某人拖累你”這可以解釋吧?
43614911 發表於 9-12-2015 00:12

可以
因為某傢伙一直開分身搞得我對新來的帳號抱有強烈戒心
樓主的帳號之所以被誤封,因其很不巧的符合了幾個分身條件:
其一:其帳號活躍於某人被封後不久,不但同天亦不超過3小時
其二:發帖數低落兼無任何表示其獨特身份之證明
其三:與被封者之活躍版塊相似

拖累,意即連累,「由於個人或小集體的原故而使別人也牽連受害」
正由於被封者個人行為不檢的原故,使剛啟用不久而相似分身的樓主亦被牽連進事情之內,受被誤封之害
根據上方的定義,這不叫拖累,叫什麼?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9 00:57

有當當!!
29164391 發表於 8-12-2015 23:41

民無信不立

若一個人失去了大家的信任,他是無法在任何事上站得住腳的。
在此我亦想向大家說明一下我的理念

不計算洗版亂版那些每個版主都動之而後快的雜項
我刀人最大的底線有二
其一是「學術抄襲」
因為這邊是中文組的,無論是作品或是功課,敢抄襲不附來源下場只有死字
我也很清楚「創作」,無論屬於個人心得或作品所花費的心力有多大
故抄襲者必死,半年或以上跑不掉
順手說明,我某教授說過,他們那代六個字以上當抄襲,當然我不會那麼高標準,但八成以上屬必死

其二為「危害他人」
當然這個要視情況及受害人數定,不過我想說的是
人權,是要「同時尊重每個人各自的自由與權益,又不致彼此干擾。」
基本條件是「對大部份人抱持尊重態度」,為甚麼不是全部,
因為一生人中總會遇見幾個不管是理念不合還是有過什麼黑歴史的傢伙,要求全論壇都聖人太不切實際
一般人如果不是做了什麼大奸大惡的事,沒人會無緣無故巴不得他去死吧
即使標奇立異,也不致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但如果我隨機抽十個人,有八個都覺得這人沒救了,那那傢伙是不是該回家自省一下?
為什麼是八個,因為二八法則。
再說一次,自由與人權是建基於「同時尊重每個人各自的自由與權益,又不致彼此干擾。」的情況下。

作者: 24027025    時間: 2015-12-9 07:12

關於有嚴重違反站規者其實都可禁,希望你們不要再吵下去了,多吵無益。

此事就此停住,一切關於任何流言蜚語也就此停滯,所有的事端,應由管管會處理。

僅此。
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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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3614911    時間: 2015-12-9 10: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9 10:43

但是他本來就是一個新手,他也只是閒閒逛逛,他也沒說他是誰,既然是你自己覺得那是我,為什麼會是別人拖 ...
43614911 發表於 9-12-2015 10:36

誰跟你說
一定要等到當事人自認才能刀人?
又誰跟你說
我有責任和他被拖累這兩項事實不能共存?

拖累的定義就在上面,等你有足夠理據反對它的定義再來跟我吵中文。
作者: 48688364    時間: 2015-12-9 11: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9 11:10

你以為我是解釋給你聽的?

太天真了。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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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20

呵。
自以為是。
連毀謗都說出來了呢。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7:26

自以為是的是你才對吧


自己錯在先還怪版主禁你


我告訴你    你被禁只是剛好而已啦  反省一下好嗎

如果你連反省都不會  那我也救不了你了


自己看著辦  只要我還能夠打字  我就會跟你力抗到底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24

反省的話,你要說出別人的錯在哪啊。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21

惡意以無意義文章洗版


還有就是  狂開分身亂版


毀謗版主




隨便一點就足夠讓你滾蛋了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28

無意義文 貼出來 毀謗版主 說出來 亂板 怎樣亂說出來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24

[attach]1734067[/attach]
我相信這篇非常沒有意義

你還有啥要辯解的  勸你別辯了趕快去反省

不然你只會一直創造笑話以及黑歷史供後人唾棄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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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31

那篇喔 生活閒閒的時候也可以找亮點來打發時間
 其他兩個?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29

你這篇不就是分身開的嗎  因為本尊被永禁


一直開分身發這篇  實在擾人  即可算是惡意洗版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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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34

找亮點到底哪裡不能??
 另外其他兩個都說說吧

 亂板 毀謗版主的 ...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32

你這篇哪裡有意義了   解釋啊


解釋給我看啊  哪裡有意義?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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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39

就是生活閒閒的可以打發時間 
 如果這樣就沒意義的話 那些閒聊文的意義在哪?(生活版的其他閒聊 ...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35

生活版不是這樣用的  你以為是你家客廳啊?

你自以為有意義  實際上早已對別人造成困擾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17:40

就是生活閒閒的可以打發時間 
 如果這樣就沒意義的話 那些閒聊文的意義在哪?(生活版的其他閒聊 ...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35



光您這樣說

如依照您的說法"個人標準不同"

我就可依筆戰加開分身亂版的規定禁您

到現在沒禁您是為何

請好好想想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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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45

那其他人呢?抹黑我的?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43


如果你今天不要搞出那一堆有的沒的  會有人這樣說你嗎?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17:46

那其他人呢?抹黑我的?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43


所以才說"如依您所謂的個人標準不同"來說

您瞭解您這句話有多自私和不公平嗎!?

連您都會這樣會我了

就因您這句話所帶來的後續

瞭!?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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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47

所以才說"如依您所謂的個人標準不同"來說

您瞭解您這句話有多自私和不公平嗎!?

連您都會這樣會我了

就 ...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9 09:46

無知很可怕  沒有自知之明更可怕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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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48

那版主不我沒違規也禁 會有這事?版主不抹黑我 我還會回這文?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46

你沒違規誰會禁你


你就是違規了所以才禁你  你還想說啥

連自己做錯了啥都不知道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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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50

大人真的都不單純。我爸也這樣說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48

是啊  小小年紀就學會小事化大  大事化更大


我也是跪了  負面意義上
作者: 43307410    時間: 2015-12-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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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17:51

大人真的都不單純。我爸也這樣說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48


不單純是因為可以依情況去做個"心機"或是"心思"細膩的回應

這本來就不是您想的這樣簡單

好好學習才是根本

瞭!?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52

==那你去聽聽吧噗是怎說的吧 派大是怎說的吧 優豐是怎說的吧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51

說啊  你說啊

你不說我怎麼知道說了啥  當我通靈王啊?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17:52

==那你去聽聽吧噗是怎說的吧 派大是怎說的吧 優豐是怎說的吧
43307410 發表於 2015-12-9 09:51


您只想聽他們說您還可以的部分

其他都呵呵~

您有這樣想過嗎!?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7:54

您只想聽他們說您還可以的部分

其他都呵呵~

您有這樣想過嗎!?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9 09:52

跟古代某些君王一樣


可惜他沒這個命  呵呵
作者: 49213939    時間: 2015-12-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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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8:01

我又無法看板務專區的東西
 根本看不到其他的

 但是我不是說他們說的我還可以的部分 我是說他們 ...
49213939 發表於 2015-12-9 09:59

他們是認為你還有救啊

但是你的表現就是   完全就是執迷不悟  被鎖剛好而已
作者: 49213939    時間: 2015-12-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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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9 18:03

我又無法看板務專區的東西
 根本看不到其他的

 但是我不是說他們說的我還可以的部分 我是說他們 ...
49213939 發表於 2015-12-9 09:59


看法是否好或壞,相信不是重點

重點是

"沒有無謂的開頭,就不會有讓某方無言的結果"

瞭!?
作者: 39063300    時間: 2015-12-9 18:05

反正我不認為我現在有錯 真的有錯的話 會知道也是遲早的事
49213939 發表於 2015-12-9 10:02

所以我說你執迷不悟啊


無法知道自己過錯的人  哪天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招惹了誰
作者: 21043709    時間: 2015-12-9 18:11

請各位版主移駕看一下交流區,THS
作者: 47589447    時間: 2015-12-9 20:41

看來這裡又有某人來鬧版了啊(笑)
反正要鬧板,就要有遲早被禁的覺悟,不是嗎。
作者: 30572246    時間: 2015-12-12 13:18

本帖最後由 30572246 於 2015-12-12 14:12 編輯
所以才說就看您懂幾分.....

既然連"自覺"都被您這樣解讀.....

也才說以免分支

言盡 ...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9 00:09

網友間的想法不一定相仿,也不盡然具對錯之分
在不具有客觀的對錯關係時,你對其他網友想法、觀點上的差集,他們沒必要去瞭解、去吸收
像是我尊重你的言論,但現在還是不明白你43樓所指的意思:
「希望能分清楚每位版主之區間
而不是誰是誰說都分不瞭東西」
因為看不出我哪裡把你們兩位版主的身份發言搞錯
問了一位版上網友,他也看不出哪裡把你們弄混了
是你語誤,還是什麼原因…

當你對其他網友說「請瞭之、看您懂幾分」前
是否想過你「所懂的『滿分』」真的無誤,而能做為他人瞭解的依據…

既然你言已盡,我不打擾了
作者: 29164391    時間: 2015-12-12 13:35

每位網友的想法不一定相仿,也不盡然具對錯之分
不具有客觀的對錯關係時,你對其他網友想法、觀點上的差集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12 05:18



如言

建議合者來,不合者面緣即可

無其他分支意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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