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21043709 於 2015-5-31 19:10 編輯 
  我曾看過一篇文,解釋聖經文字經過時間和翻譯之後造成的差異和誤解,有一段大致上是說聖經並沒有說「同性戀是罪」,而是說「無論是男是女,只要是強迫性的行為就是罪」。在論壇內不宜將某些字詞講的太清楚,但大概是這個意思。...
 49601649 發表於 31-5-2015 13:38
 說起這段,我聽過我們牧師說,其實聖經文字所禁的其實不一定是同性戀
 另外印象中聖經並沒有說「同性戀是罪」沒錯,有人發現有的話請給我看下,但是男男性行為這一定是罪
 會出現這句的原因聽牧師說是古代打仗一個國家贏了後會對俘虜......他們認為這是種征服行為
 聖經禁止的其實是這個,和你所說的「只要是強迫性的行為就是罪」差不多
 
 再重申一次啦
 神既說過連敵人也要去愛,要是真正有這種大愛的「人」,不要說是同性戀了,即使他面前是連環殺人犯,都是恨不下去的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5-8
 用在同性戀一事上,就是指你自己可以不喜歡同性戀,但不應該對同性戀者存有歧視
 如果你真的想拉他出來,祈禱吧。
 
 
 至於排他問題我等下再討論先去搞自家小說(喂
 
 不過我主要是想說,他排的是他「神」,不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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