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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掉了
原因嗎
被某人拖累,嗯(笑
以後有人被誤封直接短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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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主!!
47082960 發表於 6-12-2015 19:59

不用謝
你沒做錯的話自然該保障你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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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可能都要加個頭像才不會被砍了ˊ_>ˋ



當然  某人加了頭像還是認得出來 ...
39063300 發表於 6-12-2015 20:06

我主要是看語氣的ˊ_>ˋ
還有帳號記錄
不過不能保證沒有萬一

嘛不過論壇不像現實覆水難收
錯殺一百關係也不大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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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1043709 於 2015-12-7 22:31 編輯

看吧
態度從來沒變過
仍是不知自省。

你要是學不會尊重其他上帝子女
我也沒必要用對正常人的態度對你
被封
只是剛好而已。

有沒想過上帝為甚麼容許我這樣對你?沒有,因為你只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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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附上神奇的禁人準則 :插嘴的都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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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就事件評論而已 ...
47066690 發表於 8-12-2015 21:02


插嘴的都死,全部引戰連座。
原因有人不明就裏跑來火上加油以致樓主爆走
誰說旁邊的一直在潑油的傢伙不用負責
聖月說的是,版務確實是辛苦的職務,真的辛苦他們了
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而我所講述的重點也並非在「是否犯 ...
30572246 發表於 8-12-2015 22:56

首先這位版友有點搞錯了。
刀人的原因非只屬私事,若一個版主只以私事作刀人標準,則如何令人信服?
我不否認引爆點有私事成份,但請記得:羅馬並非一日可建成。
稍後過了考試我亦會寫詳細報告書向上頭匯報,
為免有損版主整體之形象,此點我需特別澄清。


其二,鑑於現在的爭議點是我的後續處理,
我光翼並非一個說話不算數的人。
我要求你們為自己所說的言行負責,我也會說到做到。


故,本人以現任版主之身份
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誤封樓主之事
鄭重並公開向樓主道歉。
還望樓主見諒。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光翼筆。



道歉過後,亦希望各位的爭議止於此處,以免產生引戰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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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1043709 於 2015-12-9 00:41 編輯
私事那個就先放旁邊

“某人拖累你”這可以解釋吧?
43614911 發表於 9-12-2015 00:12

可以
因為某傢伙一直開分身搞得我對新來的帳號抱有強烈戒心
樓主的帳號之所以被誤封,因其很不巧的符合了幾個分身條件:
其一:其帳號活躍於某人被封後不久,不但同天亦不超過3小時
其二:發帖數低落兼無任何表示其獨特身份之證明
其三:與被封者之活躍版塊相似

拖累,意即連累,「由於個人或小集體的原故而使別人也牽連受害」
正由於被封者個人行為不檢的原故,使剛啟用不久而相似分身的樓主亦被牽連進事情之內,受被誤封之害
根據上方的定義,這不叫拖累,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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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當當!!
29164391 發表於 8-12-2015 23:41

民無信不立

若一個人失去了大家的信任,他是無法在任何事上站得住腳的。
在此我亦想向大家說明一下我的理念

不計算洗版亂版那些每個版主都動之而後快的雜項
我刀人最大的底線有二
其一是「學術抄襲」
因為這邊是中文組的,無論是作品或是功課,敢抄襲不附來源下場只有死字
我也很清楚「創作」,無論屬於個人心得或作品所花費的心力有多大
故抄襲者必死,半年或以上跑不掉
順手說明,我某教授說過,他們那代六個字以上當抄襲,當然我不會那麼高標準,但八成以上屬必死

其二為「危害他人」
當然這個要視情況及受害人數定,不過我想說的是
人權,是要「同時尊重每個人各自的自由與權益,又不致彼此干擾。」
基本條件是「對大部份人抱持尊重態度」,為甚麼不是全部,
因為一生人中總會遇見幾個不管是理念不合還是有過什麼黑歴史的傢伙,要求全論壇都聖人太不切實際
一般人如果不是做了什麼大奸大惡的事,沒人會無緣無故巴不得他去死吧
即使標奇立異,也不致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但如果我隨機抽十個人,有八個都覺得這人沒救了,那那傢伙是不是該回家自省一下?
為什麼是八個,因為二八法則。
再說一次,自由與人權是建基於「同時尊重每個人各自的自由與權益,又不致彼此干擾。」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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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本來就是一個新手,他也只是閒閒逛逛,他也沒說他是誰,既然是你自己覺得那是我,為什麼會是別人拖 ...
43614911 發表於 9-12-2015 10:36

誰跟你說
一定要等到當事人自認才能刀人?
又誰跟你說
我有責任和他被拖累這兩項事實不能共存?

拖累的定義就在上面,等你有足夠理據反對它的定義再來跟我吵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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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我是解釋給你聽的?

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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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版主移駕看一下交流區,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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