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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一下  現在的國小是沒有肄業證書這東東的喔~
只有分畢業證書和修業證書
而拿到哪種的標準各縣市不一定
((依各縣市的成績評量辦法or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舉例:高雄市
十二、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發給畢業證書;未達規定者,發給
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領域畢業總成績有三項達丙等以上,或應屆畢業當學期成績有三項
達丙等以上。
(二)曾列為專案輔導個案,已改善並結案。
(三)除公、喪、病假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學習期間上課總出席率至少
達二分之一以上。

再舉例:臺北市
第二十一條
  學生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學校應發給畢業證書:
  一、學習領域畢業成績,有三學習領域之總平均均在丁等以上者,或九
      年級第二學期成績有三學習領域均在丁等以上者。
  二、日常生活表現成績,每學期均在丁等以上或九年級第二學期在丁等
      以上並經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修業期滿,成績不符前項規定者,學校應發給修業證明書。
  學生成績未達第一項第一款之標準,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准
  延長修業年限一年。

主要是和出席率、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就是以前的操行、學習領域畢業成績有關
不要再跟別人說你拿肄業證書了,國中國小都是
因為......那會讓別人認為你是古早時代的人
1970-1-1註冊一定是bug!!!!!
我才十幾歲好嘛
K中小高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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