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26042533 於 2012-7-5 02:50 編輯
35# 的大大與似乎把問題看的太簡單了
很多事情一旦涉及金錢就會變的很複雜
何況是「已投入」的金錢?
畢竟是實際金錢轉虛擬的仙豆
這已經不是買家同不同意的問題
是法律允不允許
大大若稍微查閱消費者的相關法規,應該能了解這事的嚴重性
而不是「小題大作」
撇開法律,我們針對花仙本身好了
如果此建議可行
該如何補償買家呢?
若大大您用「心甘情願」一言以蔽之,似乎太不把錢看在眼裡了
回到問題。退還新台幣顯然不是一個可行的辦法,最終還是只能用虛寶來解決吧
那麼,1靈豆究竟價值多少仙豆或虛寶?
肯定不是幾千幾萬仙豆能了事
假設它在服裝店的上架金額是前幾頁大大說的九億,便該退還玩家這個金額
如此,最終能購買的不仍是同一批玩家?
然那些衣服買家早已擁有,繞一大圈再回到原點的意義何在?
又,已不再玩花仙的買家該如何處理?
最後,對於大大您的「積德說」,小妹實在不敢苟同
倘若遊戲要背上這麼沉重的包袱,那遊戲的目的在哪裡?
也請您不要用「窮人」來概括無法儲靈豆的玩家
很多人只是尚無經濟能力或沒這需求
而您要我們把父母給的錢拿來積德?
這是否有點本末倒置呢?
我是從小領獎學金長大的,我想我砸的錢應該可以更問心無愧的使用吧?
公司即是以營利為目的,如果淘米要積德,該做的是成立基金會,既達到您的要求,又能讓虛幻如積德不會成為一個口號,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