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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可以直接省略步驟一,直接用步驟二,
因為要創新版,一定是想好版名了,
直接以版名去進行是否開設新版的投票,
不用勞師動眾投兩次票,一次解決!
否則步驟二沒過關,步驟一也只是白投票一場,
更何況還有要投票的步驟三.

另外,若有人想獨立現有版塊出去,也是依此模式進行嗎?
彩蝶將於2015/10/1卸任,有你們的祝福相隨,感謝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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