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
Sorry.我知道你是依版規做事
觸犯版規的確是需要進行處分
我也覺得依情況讓版務進行判決這想法不錯
但如果真的只是因為暗示性文字永禁
我真的不太能理解.
我們的行為的確也不太妥當
造成困擾請見諒 ...
33545638 發表於 2014-7-17 16:51 
1.當事人的簽名檔你覺得是暗示性,在我看來....已經幾乎明示到人人皆清楚其意,有的人想玩文字遊戲來逃避責罰,其心態更是可議!
所以基本上我們對事情輕重看法就有出入,至於處分是否過重問題,我已表明需從修版規著手,所以不再贅述.
2.對你的致歉我感到欣慰,知錯而能認錯也是需要勇氣的.
希望這一條能確實執行
先前閒聊版和投票區還沒撤掉的時候
就時常看見某些特定人士或分身使用骯髒的頭貼和骯髒的簽名檔
總是發表些自以為有趣,實則低級下流的主題或回覆
後來又延伸到摩爾圖文集裡去汙染
彩蝶版主 ...
42182473 發表於 2014-7-17 17:56 
1.坦白說這條執行上確實有些難度,因為版主無查ip與鎖ip之權,所以無法在第一時間去確認是否為同一人,只能將"疑似"分身委由更上層幫忙查核,時間上可能比較耗時,畢竟鎖ip是最重處分,必須謹慎行事;我很希望給別人改過的機會,若非累犯+慣犯或毫無悔改之心,已無再給機會之必要,原則上盡量不用到此條版規.
2.版主若有執行禁言或禁訪時,都需做登記,表示處分是有憑有據的,所以一般只有"發文"內容會被屏蔽,至於其他部分我未見有被刪除過,是否有權如此做就不是我能定奪的,我會請教其他管理者看看,謝謝妳的建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