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5-4-10 05:51 編輯
請注意更新條文之規定,另外有建議亦歡迎提供,謝謝!
【2014年】
8/7更新:
13 . 短時間內(一天)在同一個討論串回文高達10次以上連續的無關主題板聊或洗版,全員處【禁言 七天以上】。
9/8更新:
10 . 創作帖子只有首篇為創作,其餘回文為聊天內容處【刪文】,請原作者自行在公會專區申請聊天室。
16 . 請自行儲存文章備份,以免文被刪或被丟時無法找回。
9/9更新:
因更改內容較多故不一一列出,絕多數是將刪文的處分改成移至舊文區或違規文區,以免若發生誤刪時文章找不回來,或有爭議時無文章之證據。
9/25更新:
4 . 文章(包括回帖) 一旦涉及政治、色情、暴力、恐怖、敏感主題、惡性煽動主題、惡意引
發整樓灌水及不良意識誘導,文章移違規文區,回覆內容一律遮蔽,若屢勸不聽則處【禁言一~三個月】,情節嚴重者處以永禁或禁訪。
9/29更新:
以上規章對於屢勸不聽者則依視情況採取【禁言】,依情節輕重處一~三個月或禁訪。
11/18新增:
17 . 經版主判斷為非正常且無意義之文章(即:釣魚文、亂版文…等),移違規文區。達三次以上者處【禁言半年】。
【2015年】
1/26新增:
17 . 經版主判斷為非正常且無意義之文章與回帖(即:釣魚文、亂版文…等),處屏障。達三次以上者處【禁言半年】。
2/16新增:
18. 若有性質相似的短文想同時或幾天內一起發表者,請用回復方式發於同一帖,以避免造成類似洗版的狀況,
違者予以提醒並請作者自行複製其他文於同一帖中後,由版主刪除多餘文章,若提醒後仍未改則依情節輕重處【禁言 七~十四天】。
2/24新增:
19. 若文章內容是改編自他人作品,請務必寫明改編自(作者姓名+作品名稱),違者先予以提醒,若提醒後仍未改正則處【禁言半年】。
4/10修增:
19. 若文章內容是改編自他人作品,請務必寫明改編自(作者姓名+作品名稱),違者先予以提醒,若提醒後3天仍未改正則處【禁言半年】。
嚴禁直接轉貼他人作品,違者處理方式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