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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5-2-11 03:08 編輯
9# 38875982
若用離題兩字,說實話我不太同意吔,你現去看各文,有些不是一樣是聊正題聊到開心就樓樓相扣,扣到離題了呢?我想版主沒膽用離題來扣這帽子,她只敢用她用語焉不詳的爭論二字來鎖文,但何謂爭論,爭論 ...
39325547 發表於 2015-2-10 12:24


有些文我未在第一時間做回覆是想先看看大家的想法跟意見,以下是我的回覆:

首先是版規制定的準則:
三十七、已發生筆戰的討論文,處關閉處理,並視情況移動或刪除討論串。
    非惡意筆戰」即──雙方對於劇情或某議題意見相左時,互相提出自身看法、進行辯論
    其中若有謾罵、影射侮辱、進行人身攻擊等行為,則視情況鎖文或進行刪除討論串,針對人身攻擊漫罵影射部分按照版規五處理。

適用說明:
1.唯一的排除字句是咖啡色部分,關鍵是雙方在理性討論原則下.
2.而綠色字句所言的筆戰和咖啡色所言的辯論界定其實很模糊,
原則上若議題被離題討論或已無共識只是各說各話淪為口水戰,則視情況鎖文,
就像此篇有人私下說是筆戰,有人認為只是辯論,這部分的拿捏只能由版主主觀判斷.
3.紫色部分則是一般在發生筆戰時容易出現的狀況,建議遇到這種狀況直接用舉報方式,避免讓自己也陷入混戰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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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39325547:
1.不知看了上述說明妳是否明瞭鎖文標準了呢? 問可歪幾樓就猶如一個小小孩問他媽媽: 我可以錯幾次不用被處罰?
我相信他媽媽不會告訴他幾次,只會告訴他:自己小心點就不容易犯錯了啊!   相信如此簡單的道理妳會懂的.
2.當妳說別人敢做不敢當時,我很想反問你:那麼同時用三個帳號發言,甚至是以此分身來大量留言,明顯想滋生事端,
再告訴我歡迎以版規處分,這算哪門子的敢做敢當?
3.何謂好版主? 其實只存在於每個人心中,有朝一日或許妳能當上版主時,就能如妳曾經所言將"垃圾變黃金".
彩蝶將於2015/10/1卸任,有你們的祝福相隨,感謝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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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27268747
1.因為是妳 所以才問這如此簡單問題 相信如此簡單的道理妳會懂的
妳懂我也懂,那就有共識囉!

2.何謂顯想滋事生端 分身有重複在同一個文章中大量發言嗎? 在不同帖發不同文 這樣不行嗎? 只能說妳身為版主本身立場超級不公 其心可議
除了我包括部分玩家也覺得妳是在小事化大,這種觀感只能說不太好,但不至於違規,了解嗎?

3.妳在未經本人同意之前 洩露本人個資給其他玩家知 本人絕對會要求淘米給我一個公道
妳是誰的分身不是只有我看的出來,我也未公開說不是嗎? 不太清楚妳在心虛甚麼.

4.至於妳是不是個好版主? 希望身為版主的妳 別認為一小撮人的發言就認為自己是好版主 其他大多數人的發言希望妳也能看到呀
我可從未說自己是好版主喔!  後面那句"其他大多數人的發言希望妳也能看到呀"所言極是!!
正也是我想對你說的,共勉之^_^

39325547 發表於 2015-2-11 04:00
彩蝶將於2015/10/1卸任,有你們的祝福相隨,感謝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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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5-2-11 06:57 編輯
65# 37916091
2.今天想用A米號發言就用A 想用B米號就用B 但我從沒在同一綜合討論文裡 開了A米號留言 又開了B米號留言 一次也沒 所以版主所指控的"開出大量分身留言"根本是子虛烏有之事39325547 發表於 2015-2-11 06:07


您所言這句:  版主所指控的"開出大量分身留言"根本是子虛烏有之事
真的是子虛烏有啊!  因為我寫的是"以此分身來大量留言",您似乎又看錯了一處.

另外我適不適任在此帖有寫明是由超版決定,當然妳要經由客服反映我也沒意見,不適任本就應下台,有些人喜歡以"拉妳下台"此話當要脅,殊不知我最不在乎的正是下台一事;這並非意味我後台硬不會被免職,而是我絲毫不戀棧此職位,沒有自請下台是因"情義"兩字.(最後一句若看不懂無所謂,是寫給某人看的)

最後,此文主題我也給了詳解,後面衍生成我適不適任問題,為避免其他人加入無謂的紛爭,故鎖文.
彩蝶將於2015/10/1卸任,有你們的祝福相隨,感謝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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