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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希望各位碰到違規文章擅用舉報,不要一起在底下回文!
若看到未加屬性框的可以提醒一下,但看到前面回文中有人提醒了就不要在回!
如前面所說的一樣,可以"能回答別人的問題又能提醒加屬性框"是最好的XD ...
20674876 發表於 2011-2-2 17:20


剛才去看了版規,上頭寫說:「十九、標題請打上【問題】、【情報】、【心得】、【討論】、【閒聊】、【攻略】等等表示內容方向的屬性框,違者處丟資源回收/舊文區處理。」

如果被舉報的話,豈不是比被烏鴉八哥群圍攻還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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