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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並不是反對。我尊重同性戀,每個人都有戀愛的自由,但不支持同性婚姻。試問,自由若是沒有界線的, ...
27756325 發表於 2017-5-17 23:05


還有人在講人獸哦XDDD?
結婚要雙方同意,而人沒辦法確認動物意願,所以人獸目前無解。

同性婚姻會造成人獸交婚姻合法化?
婚姻是契約行為,雙方當事「人」必須先是人、而且有表達自己意願的能力,才適用民法相關章節,所以人跟動物是沒有辦法結婚的。



引用自婚姻平權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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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近親結婚?
41301418 發表於 2017-5-18 04:21


這個問題我也思考很久,確實值得討論。
首先要先分析近親結婚之所以不被贊同的理由,從這裡可以看到幾個論點:


1、優生學說。有較高機率繁衍出有缺陷的後代。(這個說法至今仍有爭論)

雖然現今醫療技術應該已經能夠事先預測兩者基因結合後產下缺陷後代的機率,但這是攸關優生學的爭議,也是近親結婚最常被拿出來探討的癥結點。儘管組成家庭並不一定要繁衍後代,不過早期為了避免這樣的機率或者意外懷孕發生,直接禁止近親結婚是最快的。不過如果以雙方都節育為前提,或者是有一天優生學上的道德爭議已經解決,那麼以這條當作為反駁理由的話就會比較站不住腳。

※難點:生物學、優生學爭議尚未解決。




2、厭惡說。對於從小在同一家庭一起長大的人沒性致。


有些人就是覺得OK,所以其實沒辦法討論什麼。


3、經濟說。父權社會下女人是財產。


已經這年代了還舉這點的人可能會被女權主義砲死。


4、保護說。避免家中年長者性侵年幼者。

這點是我覺得最應該考量的,尤其前陣子房思琪一書相關新聞討論得沸沸揚揚,或許這也是為什麼年齡差距太大的人在一起至今都還會被人側目或議論。論權力不對等和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都是外人甚至當事者本人很難去界定的,就算年幼方已經到了能夠獨立思考並完全作主的法定年紀,成長過程中是否有被一路照顧他長大的長輩強灌或誘導思想?在這麼多考量下頂多開放同輩間的婚姻(我想這也是為何大多國家最多就是開放到堂表兄弟姊妹之間的婚姻)。若是不同輩分的話,必須要是年幼方已經具有獨立思考並完全作主,再加上在那之前與年長方無交集,才比較能夠避免上述所提到的顧慮。

※難點:權力不對等和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難以界定。



5、性競爭說。年長者可繼續保有在家庭內絕對的性支配權。


這個就不用討論了吧?基本上應該沒有人會站在這個論點上支持近親婚姻。


6、贖罪說。在遠古社會中,因兒子弒父後心中愧疚,乃放棄與家中姊妹與母親的交配權而外娶。


同上。




7、人格逆退說。長大後會產生心態停留在早幼期對父母的依賴階段。

這項我暫時先持疑慮,畢竟我沒有對近親婚姻這方面多加研究,不過確實有可能,還是可以參考一下。

※難點:人格發展問題。






以上是針對近親婚姻反對的理由來討論。如果生物學、優生學、權力不對等、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人格發展等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釋,加上有一定數量的需求,歡迎有需求者站出來爭取近親婚姻權力。



不過以同性婚姻和近親婚姻來作相連其實有點怪。

近親彼此間早已經擁有家庭關係,不需要再經由法定上的婚姻契約來組成家庭以獲得法律上的保障,與同性婚姻本質不同。

再加上:

如果支持異性婚姻的理由不會導致我們支持近親婚姻,為什麼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會?這兩種理由不是只有在性別規定上面不一樣嗎?

傳統婚姻的支持者似乎認為「一男一女婚姻」是最乾淨的原則,稍微更動一下(例如允許男男、女女),就會滑坡到非常可怕的地方。但是,各位,滑坡一直都在啊。如果一個人可以支持「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而不支持父親跟女兒結婚,為什麼他不能在支持同性婚姻的情況下做一樣的事情?

就算硬要說,你不覺得應該這樣比較合理嗎:

一男一女婚姻 → 滑坡到父女婚姻、母子婚姻
同性婚姻 → 滑坡到母女婚姻、父子婚姻
你只想到同性婚姻會有奇怪後果,卻沒想到異性婚姻也會有奇怪後果,因為你沒想到你自己。



以上節錄自朱家安。



我想反對方之所以將同性婚姻和近親婚姻作連結,是因為同性婚姻和近親婚姻同樣都打破了他們對倫理道德上自我認知一直以來的觀念。根據倫理道德的解釋來看,「倫理道德」被定義為一群人或一種文化所認可的所有行為準則。如果觀察人類這麼多年來的歷史會發現倫理道德是會變動的,並不是一個一直以來都適用相同的規範。

如果先放下自身舊有的倫理道德觀念,分析一件事情為何會被視為違反倫理道德規範的原因,一項一項解開來,會發現以目前來講同性婚姻比近親婚姻簡單也單純的多,基本上每一項都已經有解了,且有需求者較多,自然就成為一股力量來爭取自身權益。



以上是個人看法,我也尚在學習中,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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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2377568 於 2017-5-18 07:45 編輯
一夫一妻一直都是最適合人類、最主流的婚姻制度,基本上,人類天生就是一夫一妻這種制度
所以不可能會有人將「一夫一妻」和「近親婚姻」等婚姻制度作關聯,因為一夫一妻就是個基本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8 07:14



針對這點,你可以參考這個影片內2分47秒,整個影片也都值得看一下,對於基督教聖經上的部分也有做解釋。

為什麼現在世界上那麼盛行一夫一妻制?因為歐洲殖民全世界的四百多年來,把基督教一夫一妻制的概念帶到全世界,用各種手段強迫各地原住民改掉過去的婚姻傳統,所以我們現在才看到世界各地普遍是一夫一妻制,並不是因為古代人就有思考過這件事情,北美洲、非洲、中國、台灣各地的原住民,以前都沒有只存在一夫一妻制。簡言之,只容許一夫一妻制的社會是殖民現代性的產物。這也是為什麼阿拉伯世界能保持一夫多妻,因為沒被基督教殖民。



引用自超級歪 SuperY




一夫一妻制是否是最適合人類的?這個我說不準,但人類絕非「天生」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或許是現在的主流沒錯,但以歷史來看,他不一定是最適合才導致他成為主流,而是殖民的緣故佔了很大成分。




  家庭問題百百種,曾看到一個說法是,現今的一夫一妻制其實不利於孩子生長,以前大家庭時、或者是現今在某些地區的原始部落,大家一起養孩子,孩子就算與父母本身理念不合,也還有其他可以信任、敬重的長輩可以訴說、諮詢、相處。不至於像現代,與家庭的衝突=與父母的衝突,家庭這個概念變得狹隘,僅侷限於孩子與父母之間,導致孩子更容易有明顯的叛逆期,只要與父母有不合、意見分歧,就容易對於家庭感受不到溫暖、離家出走等。

  所以說叛逆期其實也是一種文明病。

  而在現代,老師也是一個很關鍵的角色,孩子到了就學年紀以後除了家庭外,身處最多的環境就是學校,所以遇到一個好的老師可以代替那個「其他長輩」的位置,但現今的老師有多少可以做得到?而在家庭出了問題、學校也得不到解答的狀況下,多少孩子是因為這樣逼不得已走上了歪路?

  除了這點以外再分享一個案例,1848年的紐約曾出現了一個社區,Oneida Community,全盛時期高達300多個成員,直到1881年才徹底走入歷史。這個社區裡面全部的男人跟全部的女人結婚,也就是說每個男人都同時是一夫多妻共享妻子,每個女人都同時是一妻多夫共享丈夫。這個社區性交有唯二理由,一是為了繁衍後代,二是增進整個社區的感情、表達愛,但該社區認為男性自瀆傷身,雖然允許性交但不得隨意讓女性懷孕,因為該社區同樣認為女性生育也傷身,所以在懷孕前須要透過社區審核等等。大家的小孩大家一起養,工作也是大家一起分工合作互相照顧。這樣的社會聽起來或許很荒唐,但也確實造就了「某種程度上」的和諧。

  例如在當時那個年代,這個社區的性別明顯較為平等,由於女性不需要自己帶小孩(小孩大家一起養所以算集中管理),於是更多的女性得以投入事業,所達到的成就與男性並無差異。連帶的,在整個社區體質上說話的力度也與男性擁有一樣影響力。雖然該社區的性別平等仍舊建立在刻板印象下,跟現代的性平相較也還蠻天差地遠的,但在那個年代那個社區的女性確實較無受到明顯的壓迫。這個社區也超講究分工合作,大家負責自己擅長的部分,挖掘每個人的才華,讓大家盡可能的展現自己擅長的一面。

  當然我並非說這個體制就是好的,畢竟他就是不夠完善才導致了他的沒落與終結,但這可以讓我們反思現在的家庭制度。


因為同性婚姻支持者主張結婚是他們的自由,只要兩廂情願就可以結婚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8 07:14


自由建立在不侵害別人的前提下,你看一下我針對近親婚姻所需的顧慮,你就會知道兩者還是不太一樣。當然,如果那些顧慮都能夠妥善解決,我想也沒道理反對近親婚姻,或許這會是幾百年以後的趨勢,畢竟每個年代都有每個年代的問題(ex.古時候要求門當戶對、種族議題上不同人種不能通婚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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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才造就了一夫多妻的社會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8 08:02


我同意你分析衍伸出一夫多妻社會的理由,但這僅僅證明婚姻制度會時代背景等因素改變,無法回朔到人類最初究竟是不是一夫一妻制。

創世紀第二章第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不是我挑語病,但是你要注意,這裡寫的是妻子而不是妻子們,是一體而不是多體
因此,一夫一妻才是最符合上帝心意的婚姻制度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8 08:02

我明白你信基督教,我也同意一夫一妻或許真是最符合上帝心意的婚姻制度,也無意改變你的想法和信仰。
但是允許同性婚姻的存在並不會壓迫原先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世界上至今仍舊存在多種婚姻制度,這表明不同的婚姻制度是可以並存的。
自由是建立在不侵害別人的前提下,如果基督教徒因自己的信仰而阻止同性相愛,那是迫害。
今天如果同性戀因為要結婚而剝奪基督徒信仰基督教的權力,那也是迫害。

你可以不同意同性婚姻的價值,但你必須誓死捍衛同性有結婚的權利。就如同我可以不同意你信仰的價值,但我也會誓死捍衛你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一樣。



引用自該影片12分4秒處



當然了要求本來就對同性戀有意見的部分基督徒要誓死捍衛同性有結婚的權利似乎太奢侈,只求別落井下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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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在同性婚姻上也會出現不是嗎?更何況大家庭多半顧及面子與名譽,也不是每一個長輩都如此善良,甚至做個最保險的假設,家庭成員一多,小孩面臨的風險(家暴、性侵等)也會提升,在只有一夫一妻的家庭,不僅能更妥善照顧自己的小孩,隨時有異樣都能立刻發現,若孩子感受不到溫暖便要他去找尋他人慰藉,根本是教壞囝仔大小。
33477659 發表於 2017-5-18 08:13

我舉出那個例子並非說明同性婚姻不會出現小孩叛逆期的問題,而是針對現今一夫一妻小家庭制(父母和一個小孩)和以往大家庭(三代同堂子孫滿堂伯伯嬸嬸叔叔阿姨鄰家老奶奶和雞舍裡的小雞)來比較,說明家庭的多樣可能性各有利弊。
現今一夫一妻制父母又雙薪的話容易在小孩成長階段忽略小孩,事實就是現今有更多的父母忙於工作察覺不到小孩異樣,等到小孩出了事情才再說「我家孩子很乖都是XXX帶壞他的!」這樣的小孩特別容易受到外界不懷好意的人士拐走,只要稍微用一點溫情讓他體會到家的溫暖就可以騙到手。

儘管女性壓迫減低,但那個社區的群交行為根本是性感染疾病大本營。

連資本主義下一夫一妻的家庭都可能產生吵架並離婚,生活在一個如此共產的世界,與其說是講究分工合作、性別平等的美好社區,事實上只單單是個惰性與人性隨時都有可能反撲的烏托邦。
33477659 發表於 2017-5-18 08:13


性病也要有源頭,若該社區從頭到尾沒有病源並且對外封閉則沒有這種顧慮。不過確實要注意群交所造成的風險,於是這個社區沒落了,說明他儘管有好處,但還是無法和壞處達成平衡,甚至壞處要來的多太多。

一樣的,提出這個例子並非代表這個好棒棒,僅僅只是提供一個多樣思考的可能性。


最後留下個疑問,近親結婚哪裡侵害了別人?
33477659 發表於 2017-5-18 08:13




你可以看我在這樓提出的疑慮,針對生物學、優生學、權力不對等、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人格發展等問題,我認為是有可能侵害到未出世孩子、尚未具成熟自我思想的年幼方的自主權利。

如果這方面能像同性婚姻領養小孩那樣具有研究報告指出父母性向不影響小孩發展等能說服我的證據,那我確實找不到理由反對近親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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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事實是現在的小孩多半不容易被外界陌生人拐騙,更令人可畏的其實是身邊的人,不論是大家庭的其餘長 ...
33477659 發表於 2017-5-18 09:26
我認為核心家庭比大家庭還要好

孩子和父母在許多事上本來就會有不同的看法而產生衝突
以上是孩子與父母 ...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8 10:40


你們提出了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的好處和大家庭的壞處,而我提出了大家庭的好處和小家庭的壞處,只是想說明一個家的組成有多種可能性並且各有利弊,不是只有一個解法,與其堅信單一種家庭制度(一夫一妻)能夠達到最好,不如探討真正組成一個家庭的核心因素是什麼(愛與關懷尊重包容有善)。這也是為什麼隔代教養家庭、單親家庭只要擁有核心因素等也同樣有能力照顧好小孩,而非侷限再一夫一妻制度的框架下才有可能得到妥善照顧。

33477659說「你所說明的雙薪缺乏關注的家庭實際存在卻為個案」,是個案沒錯,而43777061指出的「一個大家庭,父母和其他長輩有可能因為教法不同而產生爭執」也同樣可以是個案。

以上僅僅只是對於是否一夫一妻為唯一真理的反思。



近親繁殖會增加孩子不正常機會,是因為近親間可能會從祖先遺傳相同的致病基因。若那是隱性基因( recessive gene),只有一組不會致病,但從父母中各遺傳得一組,病徵便會出現。兩名各有一組隱性基因的人生下的孩子,有四分一機會遺傳得兩組這類基因。
莫圖爾斯基指出,作為基因問題顧問,他會向詢問意見者解釋各個可能性及風險,最後再由他們自行決定怎樣做。



引用自33477659貼出的報導,其實那篇我也有看,增加機會是事實,我所憂慮的是下一代不該獨自承擔這一分多出來的風險。不過若是醫療可以做到降低機率到幾乎與他人無異,那我也沒有意見。

故得出此解:先做基因諮詢。

換作是其他抉擇,不談吸菸喝酒等行為,若拿投票來比喻的話,大選投票行為完全是個人意志下的操作,但難保出現家中強灌或誘導的思想,難道也要因為「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都是外人甚至當事者本人很難去界定的」此說法而全面禁止完全行為能力人所做的行為?還是要等到女性更年期過後,男性鬍子長白時才算真正能為自己的決定所負責?



我是針對成長過程0-16歲期間是否被照料者誘導而有所顧慮,不過經過與33477659私下討論後我了解到完全行為能力人有獨立能力思考後,就算成長期間曾受到誘導,在長大成人後仍舊能有足夠能力自我判斷。所以搭配法定結婚年齡等配套措施後,此疑慮也算有解。

33477659曰:「被中華民國灌輸填鴨式教育幾十年我的思想還是很free啊。」
此舉例說服了我。

抑,換做一名自幼便寄居家中的對象(又突然發現不是親生這種狗血劇情),沒有血緣上的糾葛,這樣的關係在目前仍是可以結婚,但條件近乎一致,也會產生你的疑慮點;權力結構導致婚姻非兩願的部分,也不僅限於近親會出現的狀況。近來瑞士考慮廢除亂倫罪,其他歐洲國家也有有不少不罰的案例,在台灣也屬於告訴乃論,在無法說明除了血緣(優生學)以外的差別之下,禁止近親結婚實在是華人傳統的框架思想,



如果將近親關係分為生物上血緣關係和撫養關係,血緣關係所造成的疑慮(生物學優生學)和撫養關係所造成的疑慮(上述提到的誘導)都已經解決,那這點部分我同意屬華人傳統框架思想,有可破除的可能性,就如同同性婚姻一樣。

而人格發展的問題,更如同,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要怎麼教小孩,同性締結的家庭、單親、或種種非一夫一妻的孩子人格發展的擔憂,你支持同性婚姻,卻基於這些點反對近親,同性婚姻豈不也是侵害未出世孩子。



關於人格發展這點我有顧慮的是會產生依賴性問題的人格逆退說,跟同性婚姻常提到的人格發展不同的是,同性婚姻之所以擔憂未出世孩子的人格發展,是由於「外界對同性戀的歧視」造成,如果要與近親婚姻做比較的話,應該舉例「外界對於近親相愛的歧視」較為恰當。

而人格逆退說則是近親相戀兩人之間所造成的引響,與外界歧視有差異,我前面有提到,「如果這方面能像同性婚姻領養小孩那樣具有研究報告指出父母性向不影響小孩發展等能說服我的證據,那我確實找不到理由反對近親婚姻。」換成近親婚姻的話,若具有研究報告指出近親相愛不會造成人格逆退,那我就沒有話說。

不過我剛剛查了一下所謂人格逆退說,除了wiki上看到這詞以外,其他完全沒有相關資訊,不知道是使用的關鍵字錯誤抑或者是除了學術報告外鮮少人討論?總之我最開始的回文也提到我對此說抱持懷疑態度。


追求自由也講究平等,視野如此狹隘,你喊的是人權,還是單單同性戀權?



就好像同性婚姻給人造成的疑慮一條一條解開一樣。以上,在生物學、優生學、權力不對等、年幼方是否有足夠能力自我思考、人格發展都沒有疑慮的前提下,我認為近親婚姻是可行的。

但以現今需求量來講,我想還是先推完同性婚姻再來煩惱其他吧。




身為基督徒,我認為第一位男女夫妻就是亞當夏娃
而基督徒也有義務傳福音,讓大家一起信奉上帝 ...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8 09:57



我了解傳福音是你們的使命,但你們無權強迫他人接受你們的理念,同樣的,外界也不會強硬干涉你們的信仰,否則就是宗教迫害。
儘管我堅信聖經並不反對同性戀,迫害同性戀也非上帝本意。
你仍舊可以認為同性戀是不潔的、不該存在的,你仍舊可以不贊同同性婚姻,但你無權干涉同性婚姻的通過。
就好像部分守舊派的基督徒認為甲殼類是不潔的,他們可以選擇不吃,卻沒有權利干涉市面上買賣交易、或者阻止他人食用甲殼類。




藉由這次機會重新思考了近親婚姻,感謝你們的討論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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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9097# 43777061


我只能說你沒看過而已,我當然知道有沒破害同性戀的基督徒,我家附近有一間就是對LGBTQ+友善的教會,還特別掛彩虹旗呢,甚至還有願意展出來幫同性戀爭取權益的基督徒呢!但我朋友就因為是Gay而被趕出教會的。

部分教會自己內部一堆家庭不和諧的人結果偏要破壞有穩定感情的同性戀幸福我也只能呵呵啦,各種語言暴力和嚼舌根讓你在教會裡無法生存流言滿天飛,身為基督徒的同性戀要不就是要自己的信仰足夠堅定,否則會因為遭受到的待遇反對基督教恨之入骨吧,看了就覺得辛苦。

真正的教會應該主內的弟兄姊妹們彼此互相扶持幫助,教會是一個大家庭,我也佩服他們的凝聚力,不過對於部分教會來說這全建立在他們不知道你是同性戀的狀況下啦,等到出櫃了以後不管以前教會的長輩們說你怎麼乖怎麼好了到最後還不是用看垃圾的樣子看你。然後說好的互信扶持幫助變成各種漠視冷暴力,在你面前裝好人說哇我會替你禱告的在你背後繼續說同性戀好髒好噁,或者是說什麼哇我早就知道這個人有問題了啦,最後補一句阿門願主保佑他們,好像這樣做前面說的幹話就可以一筆勾銷了一樣。

這一切都只因為喜歡的對象性別不同而已態度差異就可以前後差那麼大。



你分享你的經歷,很好,不過這不會因此改變部份基督徒仍對同性戀不友善的事實。退一萬步來講就算同性戀真的是罪,也是自己與上帝的事情,其他基督徒沒資格指指點點,因為神要我們不得任意審判他人。

約8:7「他們還是不停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我看過多的是狂拿石頭砸別人的基督徒,至於他們的禱告裡有沒有懺悔這點我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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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9099# 43777061


嗯,我也是遇過好的基督徒的,五年前自家母上車禍開刀,她教會的媽媽們一起到醫院來幫她禱告我就覺得很感動,明明非親非故的,正是這種互相扶持的大愛才是基督教的精神。

我教會牧師佈道會講的盧剛事件,裡面的受害者的父母是基督徒,他們反過來安慰盧剛父母這點也是讓我紅了眼眶。

我認為基督教本意良善,但很多高舉聖經藉由他們所曲解的「神的旨意」殺人的基督徒(或許他們沒資格作為基督徒吧)拖累了整個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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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2377568 於 2017-5-20 01:28 編輯
我直接解釋給你聽
如果同性戀是自然的,那麼同性性行為也是自然的
但是肛門是用來排便,而不是用來性行 ...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19 13:45


所以其實你不是反同性戀,你是反肛交。
同性戀不一定會肛交,而且異性戀也會肛交,而且數量遠比你想像的多。
甚至還有不少基督徒和天主教徒為了避免婚前性行為、為了保有處女而選擇肛交,鑽這種信仰上的漏洞。

如果真的反一切「不自然的性行為」,那麽理應反手淫、反保險套、反避孕藥、反口交、反一切非傳教士體位。

問題是,明明這些發生在異性戀身上都被默許,卻只有同性戀被放大檢視,這難道不是針對嗎?

我還是認為反同性戀並非上帝本意,上帝也沒有不喜同性戀,是後人解讀的問題,還有時代背景的問題。
https://youtu.be/hdnUCfSTZ1c
該片4:51有解釋經文的部份。

更詳細可見此文
https://m.facebook.com/notes/jos ... /1015121054299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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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9246# 43777061


先謝謝你願意認真看待我的回文和理性討論,跟你討論很有趣。


我認為同性戀一定會肛交,雖然異性戀也會,但是數量真的有那麼多?
我不相信,這需要數據來證明(蠻好奇你到底為甚麼會有這個說法...)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20 02:41


同性戀並不一定會肛交,並不是每個同性戀都喜歡肛交,更何況光是女同就有陰道可以用了,難不成這裡的同性戀只侷限在男同?
情侶間彼此親熱或獲得愉悅的方式有多種,如果針對男同的話,有互撸的,有口交的,也有不做愛只擁抱和接吻的,並不是一定要肛交或者只會肛交。

異性戀肛交真的是蠻多的,看看A片(在此針對男女色情片的部分)特別獨立出肛交這個分類,不過礙於年齡限制(我記得你還沒成年吧),不然的話你長大以後要是願意還可以算算看究竟有多少。異男喜歡走後門的不少,我就有女性朋友本身不願意但被男朋友要求過多次的。

稍微估狗一下數據的話
a 2006 survey conducted by th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determined that the incidence of anal relations in the heterosexual population is on the increase. The survey showed that 38.2 percent of men between 20 and 39 and 32.6 percent of women ages 18 to 44 engage in heterosexual anal sex.



2006年疾病控制中心的數據顯示20至39歲的異性戀男性有38.2%嘗試過肛交,18至44歲的異性戀女性有32.6%嘗試過肛交。
我是覺得這個數字夠高了啦,東方地區可能對於這個比例比較無感,畢竟對於談論性這方面還是比西方較保守的多。

其實我是以純科學的角度來看肛交,而我反肛交的原因也在前幾樓寫過了
你其他的手淫、保險套、避孕藥、口交、一切非傳教士體位甚麼的,跟我反肛交的理由沒有共通點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20 02:41


共通點在於你提到的「不自然」,手淫、保險套、避孕藥、口交、一切非傳教士體位就是聖經上所主張的不自然。

再來,跳脫聖經,你在前面提到「肛門是用來排便,而不是用來性行為」。

我們來造樣造句一下:
手是用來拿東西的,而不是用來性行為。
嘴是用來吃東西的,而不是用來性行為。
性行為是用來繁衍後代的,而不是用來爽。

你說「肛門會留下許多殘渣的糞便,用來性行為極度不衛生」
其實可以戴套和事前清洗。而且你知道人的口腔也有很多細菌嗎?所以口交也極度不衛生?
你說「而且又不像陰道會分泌液體,所以乾燥的環境容易破皮、受傷,然後產生進一步的感染」
有一種東西叫潤滑劑,陰道分泌液體不夠的時候也會使用。

肛交也算是性行為,何來鑽漏洞之說?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20 02:41


這裡的漏洞是指保有處女之身,部分女性基督徒選擇肛交,因為她們相信只要陰道從未進行過性行為,並未破處,就仍是「處女」,又被戲稱為「技術性處女」。

in high schools across america, christian girls are saving themselves for marriage.
many of these "virgins" are having anal sex because the bible does not specifically forbid it.
在美國許多地區的基督教高中學校,根據聖經教導堅持結婚之前要守貞,這其中很多「處女」卻有肛交經驗,因為聖經沒有禁止異性戀之間肛交。



我得知這個訊息是從一個以戲謔嘲諷手法諷刺基督教守貞的影片,我想該影片不適合未成年觀看我就不貼上來了,但應該不難想像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



總結以上,如果說是反肛交,那不肛交的同性戀是否就OK了呢?而為何又特別針對肛交?而非口交等其他性交方式?難道是口交涵蓋異性戀的範圍更廣,於是柿子挑軟的吃?



影片裡面的解釋我晚點再跟你談談,今天我有點事
43777061 發表於 2017-5-20 02:41


沒事的,不著急,我就是剛放暑假有點閒,你要是忙的話沒回也沒關係,論壇當休閒就好,不用太燒腦想這些有的沒的(yeah我在說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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