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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有些點都看得出來有失作為一個版主應當有的職責。
既然<火>的意義見見智,那憑你己見便禁言移文是否有失偏頗?在討論中有一記錄顯示版主也提,深度與字數不能作為禁言的標準,那無意義就可以了?

「有人透露此文是釣版主的釣魚文,可見其心態可議」
透露這詞不太恰當吧,說猜測還差不多,且我還是不懂釣版主到底要幹嘛?版主與那人似乎像在巧辯呢。

關於最後無法移回火的問題,恕我無禮,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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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378992

4 . 文章一旦涉及政治、色情、暴力、恐怖、敏感主題、惡性煽動主題、惡意引
       發整樓灌水及不良意識誘導
,處【刪文】,若屢勸不聽則處禁【刪文並禁言一周】。


咦,內容到底哪裡不合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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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7268747

就跳過我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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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7268747

我倒是覺得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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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42182473

就兒童論壇的標準,我想太太的麵包也擦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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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27268747

當有AB兩種選擇,我選A,你選B,那麼我再去回通常對方只會覺得你在反駁其觀點,有時所謂筆戰便是因此而產生,所以請見諒我的做法.


請問版主,若當事人要求正面回應?
直接無視我看才是版主的做法吧,美其名說什麼怕筆戰發生,試問對方覺得反駁其觀點又如何,處在一個版主職位這麼孬還當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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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27268747

58# 打心酸還是打火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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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34685314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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