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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20151118.jpg

圖片拍攝地點及理由:因為法院禁止任何拍攝、錄音,所以我只能憑印象用非大師級的畫來代替相片。

心得:任何地方都有人會去逛,就是沒有人會去逛法院,再加上法院戒備森嚴,為法院披上神秘的面紗,好奇寶寶的我就將去過法院的經驗為各位簡略介紹一下。

民眾在進入法院前會有警察伯伯在做檢查,當然不是檢查服裝,是要檢查有沒有帶危險物品。

接著就是根據訴狀號碼找經手的書記官報到了,這時就要亮出身份證給書記官看,之後就像在醫院看病時一樣在休息區等待叫號。

每個律師在快輪他的案子時都會先穿上律師袍,在這裡說明一下,法袍均以黑色為底色,法官是鑲藍邊、檢察官是鑲紫邊、公證人是鑲紅邊、律師是鑲白邊、公設辯護人是鑲綠邊、通譯是鑲褐邊、書記官是鑲黑邊。

雖然我不瞭解法官與律師說的專門術語,也不清楚為什麼有「恐龍法官」,但是法官為人民伸張正義,讓做壞事的人得到應得的懲罰,所以必須鉅細靡遺的檢視各個檢證據,做出正確判斷,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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