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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3-4-24 03:42 編輯

真的仿的滿像的,
但...這還是抄襲啊!
投稿要被相中也挻難的,
創館的設計好像沒入選過幾套。


可以請37010024寵大大放上手稿自清嗎?
我很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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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機照出來的 你想有多清晰?
而且 我本來是依照手稿來畫的 朋友來指來指去說這裡要加蝴蝶結、哪裡要改甚麼

我證明不到自己的清白
怎麼想 怎麼說 都是白口莫辯
大家都有認定的想法
就算我怎麼費口的說 也改變不了 ...
37010024 發表於 2013-4-23 11:55

呃...可以放上手稿嗎?
我真的滿想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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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3-4-23 13:26 編輯
#23
他帖子一樓就有嘿~
--------------------
不過我想這件事先到這裡吧?
雖然相似度很高但也沒有完全的證據說是抄襲,
但相對的繪師的證據依然只有口述跟不是說非常能確定是非的手稿,
所以誰也指不出誰對誰錯,爭 ...
26413841 發表於 2013-4-23 12:58

我看到手稿了,
確實畫在白紙上就是那個樣子,
但裙子上沒有加那麼多蝴蝶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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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3-4-23 13:32 編輯
自婊額

13815891381593
13815901381594
13815911381592
雖然很醜 ˊ_>ˋ

33871144 發表於 2013-4-23 13:23

這...我該怎麼說才好.....這是哪款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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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3-4-23 13:51 編輯
39# 37030353
Dream Self

22379611 發表於 2013-4-23 13:34

感謝封大大,已連結過去了,
自爆的先暫且放一邊,
寵大大的手稿及比較圖我都看過了,
我還是不得不說真的有雷同處,
但給寵大大一句話,
有的時候你花心思的創意別人之前都有可能想過並做過了
無心的雷同可以原諒並改的更好,
有心的就....
我深深的深深的感受到設計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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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3-4-24 03:42 編輯

大家都冷靜點,
樓裡的某些人有些不理性了,
樓主所做的是程序及內文有問題,
她沒先向寵大大詢問清楚就直接po在討論區並以「抄襲」2字做為文章內容之一,
這樣直接訴諸民意審判確實很不妥,
但這並不能妨礙其他善意第三人主觀認定這張作品是否雷同另一遊戲服裝,
像還是不像大家自已判斷,
寵大大也放上手稿自證清白,
一切問題的癥結點在於這是一件「參賽作品」,
若這只是一般作品我想大家不會這麼激動,
就正是因為是「參賽作品」所以大家的標準會嚴格一些,
放在創館的作品多的是描繪其他動漫遊戲人物,
畫的好我還會掌聲鼓勵給個讚,
但「參賽作品」就是不能容許這種誤會產生,
不管是有心還是無心的,
如同我在48樓所說的「有的時候你花心思的創意別人之前都有可能想過並做過了」
創意是真的有可能重覆的,
雖然在31樓的作品寵大大承認是抄襲,
我想這件參賽作品寵大大真的沒有那麼做所以反應才會這麼大,
看這麼多玩家支持寵大大,
我想寵大大還是有能力畫出甚至是把主樓的畫修改成很棒的畫,
望你先別氣著絕筆找代理,
沒先求證就在3樓直指你抄襲我也有不對,(我不刪改我寫的文字但以淡色處理以示負責)
跟你道個歉,
實在很對不起,

事以至此很難彌補對你造成的傷害,
如果寵大大不介意的話
若其他人有截圖留存寵大大作品希望能放上來供大家欣賞,
也算是種補償,
請寵大大再冷靜思考一下,
你真的要出走花仙那很多人會感到惋惜的,
如果你心意已決那麼也祝福你不再遇到相同事件。


★那麼,稍微補充一下各位原創者如何免於遭侵權、抄襲之殃?★
此文章來源:橙果被訴事件效應 設計師如何自保?
截取原創者可以做的到的部份,剩下的訴訟技術如有興趣自行點閱連結。

連畢卡索都保留畫作草圖 

「著作權訴訟的成敗,關鍵在於舉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只要創作者可以舉證其創作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從發想到作品雛形,再到作品完成,所有的步驟、程序都有資料,也就是說從第一張圖,到作品完成的最後一張圖,「都要保留」,屆時,不管創作者是被告,還是原告,在舉證上才能萬無一失。

官員舉例說,他曾到位於]西班牙的畢卡索博物館參觀過,其中有一幅巨作,光是草圖就有500多張,畢卡索全都保留下來,「如果一位大師級畫家都這樣做」,那一般的創作者也都該學習這種態度和精神。

著作權訴訟三步驟:雷同判斷、時間順序、雙方接觸可能性

官員表示,著作權的判決,首要就是創作品在客觀事實的認定上,被告和原告的作品是否有雷同之處,如果有雷同,有多像?再佐證被告和原告有沒有接觸的可能性?時間上,兩者的關係是誰先誰後?

雷同不雷同,比例多高?多可以經由專業人士判斷,法官不是專業人士,可以聘請或交由專業人士鑑定,無論是技法、創作理念、筆觸、畫面相似度等,都可以藉由專業人來判斷。

而被告與原告在公開場合看到對方創作的可能性多高?兩者的創作品,孰先孰後發表,創作時間點,因此,把創作過程一步一步都記錄下來,有電腦的,一定要把每一個修改都另存新檔,才能記錄時間,而作品完成後,最好能燒成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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