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486954 當前離線
開拓者
嗚媽媽她威脅我啦,我怕到要躲在角落蓋棉被抱熊熊哭哭了。 33477659 發表於 2012-10-1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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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侵犯到我人權我能請求慰撫金這樣子。 33477659 發表於 2012-10-12 13:03
撫慰金基本上不會太高qaq<這個人求過
我表示無言
可是你這也不是公佈了對方米號OAO... 這件事其實私下跟版主講就可以了吧...
那作者根本智缺ˊˋ
他居然加我好友欸好好笑ˊˋ
「那位挖古文的作者」是誰? 有你啊
他公佈了我米號我要自殺。
我是覺得這件事大可發短消給版主 但 如果真的太嚴重就不能這麼做
這種作者.... 根本呵呵!
走過嘆息橋時看到這篇更加嘆息...... 有這種作者我也苦哈哈。
自我中心 不意外
從這帖來說~其實你沒資格禁止他人在公共討論區的發言權~ 然後~樓主的建議, 看不慣你也可以選擇不聽, 沒必要弄到局面那麼僵硬 說自殺.....孩紙,這種話不能亂說,就這樣輕視生命會不會太..... ( 感覺語氣重了不好 ... 25314130 發表於 2012-10-13 02:47
以回文 讚 我去那邊回惹 29158967 發表於 2012-10-13 08:18
妨礙人生自由 31112482 發表於 2012-10-13 11:01
這種人,無論你怎勸他也當耳邊風。 倒不如別鳥他,隨他自生自滅。 34446101 發表於 2012-10-14 07:08
日後你一定是個賢妻良母 (錯 34446101 發表於 2012-10-14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