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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9325547 於 2015-2-11 04:12 編輯
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5-2-11 03:08 編輯
9# 38875982
若用離題兩字,說實話我不太同意吔,你現去看各文,有些不是一樣是聊正題聊到開心就樓樓相扣,扣到離題了呢?我想版主沒膽用離題來扣這帽子,她只敢用她用語焉不詳的爭論二字來鎖文,但何謂爭論,爭論 ...
39325547 發表於 2015-2-10 12:24
有些文我未在第一時間做回覆是想先看看大家的想法跟意見,以下是我的回覆:

首先是版規制定的準則:
三十七、已發生筆戰的討論文,處關閉處理,並視情況移動或刪除討論串。
    「非惡意筆戰」即──雙方對於劇情或某議題意見相左時,互相提出自身看法、進行辯論。
    其中若有謾罵、影射侮辱、進行人身攻擊等行為,則視情況鎖文或進行刪除討論串,針對人身攻擊漫罵影射部分按照版規五處理。

適用說明:
1.唯一的排除字句是咖啡色部分,關鍵是雙方在理性討論原則下.
2.而綠色字句所言的筆戰和咖啡色所言的辯論界定其實很模糊,
原則上若議題被離題討論或已無共識只是各說各話淪為口水戰,則視情況鎖文,
就像此篇有人私下說是筆戰,有人認為只是辯論,這部分的拿捏只能由版主主觀判斷.
3.紫色部分則是一般在發生筆戰時容易出現的狀況,建議遇到這種狀況直接用舉報方式,避免讓自己也陷入混戰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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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39325547:
1.不知看了上述說明妳是否明瞭鎖文標準了呢? 問可歪幾樓就猶如一個小小孩問他媽媽: 我可以錯幾次不用被處罰?
我相信他媽媽不會告訴他幾次,只會告訴他:自己小心點就不容易犯錯了啊!   相信如此簡單的道理妳會懂的.
2.當妳說別人敢做不敢當時,我很想反問你:那麼同時用三個帳號發言,甚至是以此分身來大量留言,明顯想滋生事端,
再告訴我歡迎以版規處分,這算哪門子的敢做敢當?
3.何謂好版主? 其實只存在於每個人心中,有朝一日或許妳能當上版主時,就能如妳曾經所言將"垃圾變黃金"
27268747 發表於 2015-2-11 02:50

61# 27268747
1.因為是妳 所以才問這如此簡單問題 相信如此簡單的道理妳會懂的
2.何謂顯想滋事生端 分身有重複在同一個文章中大量發言嗎? 在不同帖發不同文 這樣不行嗎? 只能說妳身為版主本身立場超級不公 其心可議
3.妳在未經本人同意之前 洩露本人個資給其他玩家知 本人絕對會要求淘米給我一個公道
4.至於妳是不是個好版主? 希望身為版主的妳 別認為一小撮人的發言就認為自己是好版主 其他大多數人的發言希望妳也能看到呀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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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37916091
大大 請別用你已知的法律常識跟我談 謝謝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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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38875982
1.要刀我是不太可能啦 畢竟版主本身立場已超級不公正了 如何刀呢 要刀我前她應自己會被先刀吧
2."妳是誰的分身不是只有我看的出來,我也未公開說不是嗎? 不太清楚妳在心虛甚麼."這句話已看出身為版主的她也有"挑起筆戰"之嫌
3.抱歉 我誤看一個米號 所以有了些誤解 不過版主沒權透露玩家其它米號的資料 包括其文字內容 還有分身是跟著大家喊的 對於我來說 只要是我開出的米號就代表我 沒有什麼本尊分身之分 當然身為版主的她 是無權去透露玩家有多少米號的
3.以上以及過去種種 我剛已去電淘米客服中心說明 至於版主適不適任以及她個人的諸多問題 就留給淘米內部自行處理了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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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9325547 於 2015-2-11 06:31 編輯

65# 37916091
1.剛接觸摩爾時 不懂什麼叫小小 也不懂什麼叫分身 因為對於我來說 只要是我開出的米號就是我 沒有什麼分身不分身問題
2.今天想用A米號發言就用A 想用B米號就用B 但我從沒在同一綜合討論文裡 開了A米號留言 又開了B米號留言 一次也沒 所以版主所指控的"開出大量分身留言"根本是子虛烏有之事
3.我承認看錯某一處 所以.... 總之即使她是版主也無權把玩家其它米號的資料貼在此 就這樣了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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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38875982
刀是指被懲處? 不知怎的 你留言的字雖不多 但我心裡卻莫名的開心 哈~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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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37916091
有呀 文字 不信妳去短消版主 哈~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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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9325547 於 2015-2-21 16:31 編輯

74# 37916091
1.哈~是說 謝
2.哈~起床氣 實話是一看到她留我其它號的資料在這帖就火了然後就這樣了 犯錯很正常 認錯就好了唄XDD 合約條文以前看很多 現懶得看了 除非到了不得不 但在論壇有什麼不得不的情形呢? 現還想不到 所以就先擱著 我其實還是比較講情的 我希望在理法下也要兼顧情 但現有的版主是不論那一點都做不好 所以 唉~

#76
1.哈~又被你抓包了 是起床氣 又得再謝一次了^^
2.低調些好了,我看的都是萬起跳的買賣契約 也參與其中文字的修訂工作 所以我想約看久了應該是比一般人能抓住其中的重點及疏漏處吧 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一樣 至少我身邊的人很多就不是 至於愛寫作的那位朋友 其文可能過於深奧  剛好今天有玩家發表了幾篇好文 建議你先至文藝區那看看唷^^

#77
身為版主 妳有回頭看看妳回文的用詞嗎? 心虛....等詞都來了 妳確信妳真的適任嗎? 留待淘米公司內部處理了 反正妳先鎖了文 然後又利用個人權限又不斷回文 不給玩家與妳有相同的回文機會 所以如此不公正的版主 我也不想多說啥了
論人之非,當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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