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40033444 於 2015-5-8 01:03 編輯
其實我也有想過啦XDDD
只是要背
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告訴乃論 和 非告訴乃論 就感覺麻煩XDDD
((((這不是聊天串呀! ...
26494292 發表於 2015-5-7 22:24 
☆第4冊: 法律
<憲法>
憲法.憲法增修條文
國家根本大法.最高性
制定:制憲國民大會
修改:立法院提出.表決→公告半年→公投
[平等權]: 不受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不平等: 歧視.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同工不同酬)
假平等: 不管付出多少, 相同的回報
真平等: 立足點相同, 結果不一定相同
[自由權]: 法律範圍內, 有權利決定做不做
人身自由: 沒事不被逮捕.拘禁
居住自由: 不被非法搜索.進入
遷徙自由: 自由選擇居住地.旅行
言論自由: 言論.講學.著作.出版
秘密通訊自由: 別人不能隨便探知信件.電話.聊天內容
信仰宗教自由: 信不信某宗教.傳教
集會自由: 聚會
結社自由: 組織.參與團體
[受益權]:
經濟: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
行政:
任何人.隨時.不限次數→請願
權益受損者.不當處分.行政訴訟前.1次→訴願
司法: 要求司法機關裁判糾紛
教育: 受國民義務教育
[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
<刑法>:
[主刑]: 死刑(生命)無期.有期.拘役(自由)罰金(財產)
[從刑]: 沒收.褫奪公權(可投票.不能應考是.服公職)
[主刑].[從刑]同時判決
無責任能力: 0~14
限制責任能力: 14~18.80↑
完全責任能力: 18~80
犯罪: 違反刑法
<民法>:
[結婚]: 男18女16
[訂婚]: 男17女15
20↓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結婚.離婚: 書面.2個以上證人簽名.戶政機關登記
繼承: 通常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須在3個月內向法院登記
契約: 借錢.交易 口頭約定即可 簽名.蓋章(書面)=法律效力
無行為能力: 0~7.監護宣告
限制行為能力: 7~20
完全行為能力: 20↑.結婚
<行政法>:
行政法規不一定是處罰(ex: 核發執照)
處罰部分: 罰鍰.勒令歇業.吊銷執照.申誡.拘留
罰鍰: 行政.行政機關處罰.無前科.繳入國庫
罰金: 刑事.法院處罰.有前科.繳入國庫
告訴乃論: 可撤告.檢察官不能公訴
非告訴乃論: 不可撤告.檢察官可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