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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3777061 於 2017-5-21 13:2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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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片只是一個例子,你要是覺得A片裡的不切實際(確實,A片幾乎都是不切實際的,很棒! ...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1 00:23



我認為你的肛交數據有盲點
首先,這個數據是"有經驗",而不是"喜歡"
所以即使有人只試了一次就不玩了還是算數
因此,有經驗≠愛玩肛交

而我針對同性戀,是因為異性戀都是選擇陰道為多數
男同呢?根本沒有陰道可以選擇
至於女同,我根本不知道女同要如何性行為

多數異性戀用保險套是為了避孕,男同是為了避免性病,所以這是有差別的
你說女生需要用潤滑劑有很多種原因,那你就應該去解決這些問題
例如:你說有可能是生活壓力大,那就要讓自己紓壓才行
另外,聖經有說到經期間不能性行為
利未記第十五章第24節:
男子若跟經期內的女子性交,他就感染了那女子的不潔淨,要不潔淨七天;他躺的床也是不潔淨的。



別人怎麼性行為我們當然管不著,但是大家都要有正確的性知識、衛生習慣
說到女同,我是不知道她們怎麼性行為,但是我知道過程一定很"不自然"
男女的生殖器剛好可以性行為,很剛好,所以很自然
至於男同女同的情況就複雜多了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8節的"親男色"在KJV(最多人使用的英文聖經版本)是"abusers of themselves with mankind"
意思就是"與男人濫用的人",這就是指男同
而你貼的那個超級歪影片裡有提到,性向的分類是一直到19世紀才被定義
所以我想當時聖經時代的人並不知道有個名詞叫"同性戀",才會用這些詞
你所引用的那串文提到古希臘文化,但聖經跟希臘有什麼關係?雖然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但是整本聖經主要是在講猶太民族
裡面也說到撲倒少年,這不就是男同性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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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3777061 於 2017-5-22 14:05 編輯

回復 19526# 32377568



我是不知道以喜歡作為判斷標準的話比例會有多高啦,不過一個「喜歡」玩肛交的異男實例就在我面前,我想應該也不至於低到多少去。

另外喜不喜肛交和性向是分開來的,也是有異男喜歡「被」玩肛門但仍然喜歡女性的。還有一種戀情被稱之為第四愛,是女方上男方,一樣是異性戀。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1 19:41


https://ptt.jimpop.org/616de5634fc4

看看底下的推文,都是不喜歡居多
我認為你所提到的那傢伙不能證明什麼,搞不好他只是少數個案剛好被你遇到
我認為你直接忽略女方意見不太好,難道異性戀只有男生的意見才算?

所以兩個人之間感情的判斷的標準只剩下有沒有陰道可以選擇?異性戀就算有喜歡肛交的,但因為他們還是有陰道可以選擇所以就沒問題,而男同只因為沒有陰道可以選擇所以就出局?我就不明白為什麼兩人相愛一定要探討到他們在床上怎麼做愛他們才有資格被視為自然了,這不是兩人之間的私事嗎?你這麼一說萬一有無法使用陰道的女性,那她就不能尋找屬於她的幸福?

反而雙性人就OK囉?畢竟有陰道可以選擇嘛。

女同可以使用口和手指,或者道具輔助。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1 19:41


我不是跟你講過我反肛交的理由了
我認為肛交就是不自然,即使是異性戀也不應該嘗試
肛交就是容易發生性病,要不然為甚麼愛滋病有那麼多是男男性行為造成的?




兩人之間的私事,卻要拿全民的繳稅錢幫你付醫療費,這樣還算私事喔?

我知道你接下來會說甚麼
1. "這些數據是假象啦,同性戀比較自愛常上診所才導致這樣的" 2. "阿感冒健保也燒了一堆錢你怎麼不講?"
第一個問題,我會在下一段講給你聽
第二個問題,愛滋病和感冒不一樣,以下是不同之處
a. 愛滋病會致死,感冒不會(即使有也是極少數)
b. 愛滋病有群體性,就是甲甲喜歡聚在一起開轟趴,感冒的人會聚在一起開轟趴?
c. 愛滋病感染原因通常都是:亂搞、共用毒品針頭,而感冒只是著涼之類所導致的
d. 愛滋病會傳給下一代,最可憐的就是無辜的小孩,而感冒不會傳給下一代
e. 愛滋病不能根治,感冒看醫生吃藥就好了
f. 感冒人人都得過,愛滋病卻幾乎都是甲甲在得
我覺得每次談到愛滋健保就一定要拉其他健保下水很好笑,廢除愛滋健保就一定得廢除其他健保?
這邏輯哪來的?

雙性人通常會動手術讓他們的生殖器看起來是男性或女性,而且雙性人是極少數

女同只用手指跟嘴巴可能無法滿足,要靠道具,那道具不就是不自然的?

異性戀戴套的同時也是避免性病啦……你知道有很多男方不願使用保險套,只叫女方吃避孕藥的嗎?男同也不一定是為了避免性病啊,如果雙方都檢查出來無性病的話他們想要不戴套也沒事。你講的好像只有男同有性病或者是只要肛交性病就會無緣無故跑出來一樣XDDD

不正是因為那些問題無法解決所以使用潤滑劑嗎?你說壓力大就要讓自己紓壓,講的好像憂鬱症就要想開一點一樣,這種說法其實非常的沒有幫助呢。
難道天生陰道潤滑的體液分泌不足的女性就活該被弄流血嗎?

在以往美國或其他部分國家的法律上,將不自然性行為定罪,包括口交和肛交。到目前為止還有部分國家保有這項法律,專門用來對付同性戀。
然而因為口交已經被普遍接受,所以有些國家是撤掉口交的部分,唯獨留下肛交。

只因為異性戀廣泛使用口交,所以口交被排除在不自然性行為之外,難怪有異性戀霸權一詞出現。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1 19:41


你向我介紹異性戀霸權這個詞,但我發現每當我針對同性戀你總愛拿異性戀當擋箭牌呢
我講同性戀會肛交,你跟我講異性戀也會
我講同性戀要戴套,你跟我講異性戀也會
但是仔細想想,你這種論點不是廢話嗎?

異性戀佔絕大多數,同性戀只是少數而已
所以同性戀做過的事,異性戀當然也會做過啊
我們要討論的是比例,我貼個文:Drug use 'seven times higher' among gays(同性戀的嗑藥比例比其他群族高出七倍)
看到了嗎?這裡講的就是比例,雖然異性戀也嗑藥,但是同性戀卻是高出七倍

接上一段,就是愛滋病數據"假象"的部分
首先,你要另有數據來證明你的說法,例如就診率之類的,不過這種數據比較追蹤
再來,你認為這麼愛嗑藥的群族會比較"自愛"嗎?
即使真是你說的那樣,數據的落差會有那麼大?

這就像有一個人說:「黑人犯罪率比白人高,但是白人也會犯同樣的罪阿,幹嘛針對黑人?」
緊接著他又開口:「黑人犯罪率高是假象啦,那是因為警察比較勤奮抓黑人(或黑人比較容易被逮到)」

你認同這個人?

至於女生陰道液體的問題,我認為生活壓力大到影響性生活是挺嚴重的事,應該要調整生活然後去看個醫生,而不是依賴潤滑劑治標不治本


最後就是聖經的部分了

新約時代,猶太人被羅馬統治,所以用希臘文是很合理的一件事
我再次強調我所說過的,當時的人不知道"同性戀"一詞,所以才會用這些詞來代替

你認為有翻譯者在翻譯過程加了一點自己的文化
那你可以去對照中英文聖經,看看兩者有沒有"文化上的差異"

幫你畫重點:


至於提摩太前書一章10節裡的「親男色」,原文是arsenokoitês,是由arsen與koitês兩個字所組成,arsen是指少年,koitês來自於keimai,指躺下、放倒之意,翻成白話文的話,叫撲倒少年,尤其是美少年。這是對面貌姣好的少年人的貪愛(不是戀童,是青少年),如果有個男人愛上像蘇格拉底這種歐吉桑,那就不能叫arsenokoitês,一個男子若與美少年有性行為,是希臘文化允許贊賞的,但絕對不能夠以金錢去交換未成年公民的性,那將損及他的公民權。西元四世紀以前,早期基督徒與教父們,一直將這個字這個字定義為「男性娼妓」,也就是說這是一種不公義的剝削、而非出於承諾或忠誠的性行為


所以在此批判的並非同性戀,而是娼妓。



是我國文閱讀能力太差嗎?
希臘文化讚賞跟美少年發生性行為,但如果是透過金錢那就不允許
你所講的娼妓是透過金錢買來的
而如果不是透過金錢買來,那就是讚賞的,也就是同性戀
你也知道古羅馬的同性戀文化

古希臘有一堆神祇,跟聖經的理念完全不一樣
事實上,保羅有去雅典,而保羅看到他們都在拜偶像,就很擔心所以跟他們傳道,結果被當瘋子
使徒行傳第十七章第15-18節:
送保羅的人帶他到了雅典,既領了保羅的命,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這裡來,就回去了。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著急;於是在會堂裡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並每日在市上所遇見的人,辯論。還有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門的學士,與他爭論。有的說:這胡言亂語的要說什麼?有的說:他似乎是傳說外邦鬼神的。這話是因保羅傳講耶穌與復活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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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3777061




我是不知道以喜歡作為判斷標準的話比例會有多高啦,不過一個「喜歡」玩肛交的異男實例 ...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1 19:41


補充:
我在這個網站找到了解釋,他剛好就是針對你所引用文章一一解釋
以下是arsenokoitês的部分
第二個字,同樣出現在提摩太前書一章10節,和合本翻譯成「親男色的」字,原文是arsenokoitês。文章作者認為,這個字並沒有出現在當代的同志文學中,也沒有在猶太人的著作中出現,所以很難確認其意義。文章作者所不知道的是,這個字其實有出現在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出處就是上面有提到的利未記十八章22節和二十章13節。雖然arsenokoitês這個字被拆開成為兩個字,但是緊鄰對方,所以保羅很有可能因為句子結構的關係,把這兩個字結合在一起,目的是要指涉主動與別人進行同性性行為的人(如利未記所記載的)。對於熟讀七十士譯本的保羅而言,這是完全有可能的關聯。這也能解釋,為什麼這個字,目前已知的第一世紀以前的文獻,從來沒有出現過,因為本來就不是希羅世界當時在用的字。如此,保羅首先使用malakos指涉男性的同性性關係中,被動的那一方(「零號」),接著使用arsenokoitês指涉主動的那一方(「一號」)。的確,這兩個字都不是在講性傾向,不過,本來聖經所批評的焦點,從來就不是性傾向,而是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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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必回應我這三篇落落長的回覆,因為我內心已經有了解答,我應該也不會再回應後續(是該來做點正事了XDDD),非常感謝你與我交流!此次的交流很有趣也很愉快,學了很多,今次最大收穫是你最後貼上的部落格,我有空會再把每一篇文章慢慢看完。


另外不好意思這幾天打擾了常駐閒聊專區的各位,明明是閒聊的地方結果卻長篇大論,應該感覺還蠻怪的,我這個外來種先撤啦∩(´∀`∩)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2 14:15



我原本想繼續回下去的,但是你沒有想要回復那我就不回了

看到你說今生可能不會受洗我嚇了一跳

不過我相信你多讀聖經,多思考,不要一直保持舊的觀念,一定可以慢慢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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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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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7756325

美國去年不就全國通過了嗎?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4 22:14



可是有些州長都反對
TX Greg Abbott

LA Bobby Jindal

MS Phil Bryant

TN Bill Has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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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3777061

可是瑞凡,州長反對也沒有用了。



反正,就是可以結婚,如果在反對州仍然不行的話可以 ...
32377568 發表於 2017-5-24 22:43



   是阿,但那就代表最高法院的判決並非全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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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任何一項提案全民都贊成或是反對,你大概是活在北韓LOL
23585407 發表於 2017-5-25 02:53



台灣是民主國家,本來就該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主

台灣現在絕對是反同居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同婚通過並不會使大家更能夠接納同性戀,反而會更排擠

甚至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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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反同的夥伴越來越少?

很簡單啊

原本大多數人是沒意見啦,看到你們這副嘴臉就反向支持同性婚姻了

...
23585407 發表於 2017-5-25 13:44



反同的人沒有越來越少,你都只看八卦版,那裡根本就甲二版


事實是,每當有人發表反同言論,就馬上被扣歧視、恐同的標籤



同運人士總愛強迫大家接受他們的價值觀,只要有一點反對,馬上就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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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不需要公眾表決這概念到底還要講幾次你們才會聽進去
36256649 發表於 2017-5-25 14:41



  
《 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歐洲人權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及《美洲人權公約》等(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主要國際人權公約,均規定僅有異性得以結婚。


引用源


如果大家都想以自己的權利為中心那只會有完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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