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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落魄的勇氣號

勇氣號若是被和諧了,事實上,旋風破效果觸發的機率,近日已經大不若前,

以後誰還敢買淘米的東西呀?!

賣出的東西,可以任意更動,這根本是欺騙嘛!


請慎重考慮回復更動前的狀態

小勇的存在本身就是個錯誤
先手+2定身
況且改也只有改掉PVE
下次請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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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精被新精打臉 也是很正常的事
請別再發廢文浪費論壇空間 感謝配合 ...
36042439 發表於 2013-9-5 09:51

...舊精被新精打臉 也是很正常的事...


對不起,妳的回覆已經離題;

現在不是精靈打精靈的問題,現在是買賣是否涉及欺騙或詐欺!

在未經已消費之消費者同意下,擅自改掉已出售貨品的性質,這就已經涉及法律層面!

另外,這位小朋友,妳爸媽的口氣是否也如妳一般?
不然,請展現一點妳父母親的風範,顯點家教給大家瞧瞧!

感謝妳的回復,雖然完全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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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各位小朋友來這邊聊天、取暖;

從各位言談中,可發現一共同現象: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由各位酸葡萄、幸災樂禍充斥的言論中,推論各位均是沒有購買勇氣號的玩家,且甚而於遊戲中均飽受此商品的壓力,導致遊戲過程屢屢遭受挫折,心中的不滿與無奈,這是可以充分理解;但這都與本題無關,不僅無關且都改變不了一個既定事實,亦即商家對於出售之商品,不應於出售後任意擅改商品性質,這是法律層面,其他涉及諸如遊戲公平度等等,盡皆於此不具討論的空間。

鼓勵所有玩家,對於這種惡劣商業行為提出反擊,唯有玩家亦即消費者團結,才能有效制約商家提供完善服務;
玩家若面對自己本身權益受損,以小我心態面對,則猶如軟土深掘,使商家侵犯消費者權益日甚!


的確,買賣行為乃屬自由意志,但就是自由意志下所做之選擇,乃出自於受商品介紹之吸引,試問有那個傻子會在不明就裡下進行選擇呢?
既如此,所售商品表裡不一,即涉詐騙,不僅為現今文明社會普世認同且法有明訂,罔顧這些「有憑有據」這個最起碼理性法則與客觀準據之事實的任何融入私己一方情緒言論,不僅白白喪失維護自身權益之機,奉上己身權益任商家糟蹋侵犯,更盡顯其空洞思維。

再一次鼓勵所有玩家亦即消費者團結維護並爭取應有權益,勿令商家坐視這少數幾位因私我而鴕鳥消費者其犧牲廣大消費者權益之行為而得利!

另外,任何回復,煩請斟酌言詞;不文雅言論徒留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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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7552412 於 2013-9-6 03:48 編輯
勇氣號讓我想到三年前的靈魂干涉的事件

當時靈干是"必中招"

結果淘米ㄧ改版後馬上改掉

當時很多玩家也有跟勇氣號的反應ㄧ樣

不過ㄧ個月後玩家就忘掉了

我想

這次也是吧... ...
29164391 發表於 2013-9-5 13:13


感謝你這篇與另篇關於遊戲不需認真,這兩篇深具意義的回復,

其一、具「靈干」技能的精靈是否為出售之商品,若為免費商品,則與此次非可類比!
其二、就是鼓勵消費者團結,勿令少數只重小我異類玩家,讓其餘廣大玩家權益跟著陪葬。

少數只重小我異類玩家,心中總是對物質條件比他優渥的玩家消費者充滿怨懟,可以理解並同情;但還請顯出理性,不然,連人格都真的矮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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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點自私喔,如果按照樓主的邏輯,抗狀態招使用過後還是會被勇氣號打到害怕,

那我是不是也要申述廣告不實呢?

而且不只一隻喔,聖天使、焰皇、暗神...等等皆有抗狀態招。 ...
39004313 發表於 2013-9-5 10:32


若事實如你所訴,鼓勵進行申訴!請即刻採取行動!

重申:面對所有類同之事例,所有玩家都應該團結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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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淘米並沒有更改招式的效果,只是純粹把原先有的BUG改掉而已,
原先的BUG就是:
1.原本應該免疫所有狀態的神獸會被旋風破打害怕。
2.PVP中精靈放完免疫狀態的招式後,卻依然會被旋風破打到害怕。
現在只是把這 ...
39004313 發表於 2013-9-5 11:03


請問這些是你由何管道得知的呢?

另外,敢問有勇氣號實際使用經驗嗎?

而官方有任何相關公告嗎?

一如原題:煩請淘米慎重考慮,勿損商譽,勿涉法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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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原始發文者,煩請大家注意此文原始內容,歡迎任何理性就事論事之相關回應;

小朋友一詞,意指心理而非真實層面,拜網絡無遠弗屆的功能,只要能就事並據理而論,無論年紀大小,都是一個聲音,均應尊重;
但部分離題甚遠的回應,特別是那些指責不要在此版浪費資源的玩家,煩請自律且斟酌言論,一再顯出你人格與教養的缺失,小則自取其辱,大則家門蒙羞。

重申,歡迎所有消費者並玩家能團結共同維護自身權益,這是原文與後續回應自始自終的本意,粗曉文字者,當能清楚而不會混淆。

首先,針對部分玩家應尋求客訴或消基會仲裁等回應,大家可能都聽過成吉思汗一根箸的故事,一根筷子易折斷,一把則折斷難度加大,消費者當先團結維護自身權益,或均有此乃身為消費者對自身權益維護的認知並能採取行動,這才是令商家怯於損害消費者權益並有效阻斷的根本之道;任何第三方的仲裁,都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而更突顯出消費行為中,消費者弱勢的無奈!採取這些行動甚而訴諸媒體,這都不是辦不到,只是將資源浪費在這種本屬玩樂性質的事項上,是否符合比例的選擇;然而,喚醒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進而有效驅策商家端正其商業行為的舉動,方屬一勞永逸。

其次,有些玩家回應還是繞著遊戲公平等等打轉,對此,只能不厭其詳地再次說明,這不是精靈打精靈、精靈打boss的層面;而是商家販售商品,其行銷策略是否屬實且合於現今相關法律的問題。而若僅以遊戲程式bug蒙混交代,在為數不少玩家多次反應而不說明亦不處理,並利用此而繼續販售商品,這不就是有意圖地欺騙消費者的一種行銷行為嗎?

除此,這種以bug搪塞是低估消費者智商的說法,稍具電腦程式語言背景的玩家,不妨自問,這是否僅涉及邏輯判斷的指令,真是bug嗎?這個蟲這麼難捉嗎?

有些玩家對觸發機率的回應,只能以老話回復:請問,你有實際使用的經驗嗎? 雖然這在某玩家回應中,該玩家已清楚指出,觸發機率大不若前,還是得清楚更進一步指出,這在電腦程式語言上,僅是亂數範圍取值,觸發機率是否降低,實際使用方面業已應證,若再檢視程式碼後更能清楚得知,問題在於消費者能知道這些訊息而令商家惡意欺瞞的行為無所遁形嗎?奉勸消費者勿輕信商家混淆搪塞說法,不要提供惡質商家低估消費者智商而產生愚弄消費者的機會。

最後,對於台灣淘米以不針對方式聲明並致歉,鼓勵且希望台灣淘米於日後任何行銷策略能置自己商譽為先,提供所有消費者完善售前售後服務,而使台灣淘米一如自我宣傳般成為真正優質遊戲廠商。並請所有消費者持續凝聚,鞭策台灣淘米服務品質繼續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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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請新近回覆的幾位小朋友,能不能集體移駕至笑話版或閒聊區華山論劍,等各位比出誰是個第一,再來跟我們報告,讓我們當個笑話娛樂一下!

應該識字,怎麼都不瞭解文意?  人格自戕與暴露出家庭教育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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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你們沒有勇氣號就不要來該唄
這真的是法律的問題啊
38291639 發表於 2013-9-14 22:57



「小朋友」之所以為「小朋友」,就是他們童言童語,諸如顧左右而言他、牛頭不對馬嘴甚而粗俗的字語、洗版等等。

不過幼稚爾!

小朋友想要擺脫被當小朋友的眼光,參與並期待受重視,得要拿出相應的言談舉止;學習辨清是非,不就是一個開始!

「小朋友」不會明白這個道理,更何況是跟不受教的小朋友們!

至少粗具是非觀念的你與部分玩家,都能理解,台灣淘米對此層面也有相當認知,這已足矣!

感謝這群「小朋友」賣力的風牛碼不相及地洗版,並不斷強調自己在遊戲中很強、很棒;

你們玩遊戲只重視這個輸贏,感受不到維權的重要,是的!你們實在太棒了,你們給了「小屁孩」一個正確的定義與示範,讓人瞠目結舌、讚嘆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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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位先生,你又多成熟了?
就這樓言論來看,不過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滿嘴小朋友來小朋友去的冷嘲熱諷
甚至還同意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
難道說今天沒購買勇氣號的玩家,就不能在這留言?
還一直說要就事論事,請問 ...
28410552 發表於 2013-9-16 06:21


先問你一個問題,如果這版的玩家都能明瞭一件事:

以原始發文為據,勇氣號只是個案商品為例,重點在於台灣淘米販售商品的行銷策略與產品真實度,是否合乎台灣的法律,你猜想台灣淘米會怎麼處理?
特別是,當越來越多玩家能意識到這是攸關他們自身的權益保障,台灣淘米會不會重視這消費者自我意識覺醒所發出的聲音呢?

話講回來,本來就沒有任何期待,只是個特定型態的提醒,無論是消費者意識警醒、抑或商家法律認知,都對消費者是件好事!

其次,請問你從那邊看到我不允許沒購買某特定商品的玩家在這邊發言? 請依據指出!

而所謂的就事論事,就是針對商品販售前後,其品質是否一致的問題,這是在現行法律層面的討論,不是遊戲好不好玩方面,不是嗎?
從頭到尾,有那邊的言論,讓你認為這是遊戲好不好玩而非法律層面的討論? 請據實指出!

另外一個重點,產品的銷售地在台灣,不管商家是否為代理商,一律得遵循台灣法律;這有任何疑問嗎?

至少比那些講不出兩句像樣人話、只會拼命猛洗版的小朋友,顯得有教養、肯思考!
開始面對問題並動腦思考,這是個好轉變;前述問題,理先思考回應,再接續討論!
這是維護消費者也就是你自身權益的機會,你要放棄也無妨,商家面對搞不清狀況的小朋友,樂得數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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