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做好了會被轟個半死的心理準備。
我本人是支持廢死的。
假如今天換作是這些主張廢死的家人被酒駕撞死、遭到謀殺等等
你們還願意心平氣和的去關切人性嗎?
可是瑞凡,法律不是讓你爽的,法律的目的是要讓再一次的情形不發生。
目前我看,很多支持廢死的人其實就只是「看那種人渣死了很爽」,然後,沒了。
就像打蟑螂一樣,今天你房間裡有一隻蟑螂,你把他打死了,然後呢?你房間裡還是有蟑螂啊!還是會一直爬蟑螂出來啊!你至少一邊清理房間吧!
順便談一下「嚴刑峻法」的問題,雖然我知道這不是樓主討論的問題,不過勉強算有相關性吧@@
你今天把人關到監獄裡,折磨他、讓他生不如死,作為他犯罪的懲罰。
社會大眾看了覺得:好爽,他終於受到應有的懲罰了。
然後咧?
如果你還要把他放出來──台灣目前即使無期徒刑也常常假釋──那你就只是製造了一個反社會的怪物而已。
「可怕的監獄只能造就可怕的人。」
這是我在一本心理學書籍上看到的,名為「不公平的審判」,很有意思。
他其中講到北歐國家的監獄時,有一段話特別讓我有感觸──
「我們的目的不是要懲罰他,或者折磨他。我們是想把這些罪犯改造成正常的人,讓他們回歸社會。至於讓他們與大眾隔離,這只是附加效果。」
所以說,嚴刑峻法甚至死刑都只是讓社會大眾和PTT鄉民爽而已啦,如果你們不討論更深層的問題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