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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你永遠都不會是站在中間的那一位  
請暸解の
47066690 發表於 2015-12-8 15:26



勿自覺

以禁言份量來說

相信答案已很明顯
真理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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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嘴的都死,全部引戰連座。
原因有人不明就裏跑來火上加油以致樓主爆走
誰說旁邊的一直在潑油的傢伙不 ...
21043709 發表於 2015-12-8 15:39



有當當!!
真理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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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0572246 於 2015-12-9 00:16 編輯
也已回應您,就看您能懂幾分

不再說明,防分支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23:37
認錯或是善後相信也不是必須要讓您我瞭解才算數

非當事人,建議別把自覺當答案

真心 ...
29164391 發表於 2015-12-8 23:10

僅對處分一事討論,及2樓的回覆
重點也非認錯或善後是否算數,先生勿錯誤會意

還有此文裡我未把「自覺」當「答案(做結論)」
請你注意用詞

50樓版主:
感謝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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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對處分一事討論,及2樓的回覆
重點也非認錯或善後是否算數,先生勿錯誤會意

還有我何曾把「自覺」當「 ...
30572246 發表於 2015-12-8 15:55


所以才說就看您懂幾分.....

既然連"自覺"都被您這樣解讀.....

也才說以免分支

言盡
真理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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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事那個就先放旁邊

“某人拖累你”這可以解釋吧?
43614911 發表於 2015-12-8 16:12



我的話無閒事,聊罷了

您之事,乃非當事

但相信是繫鈴人當可理解

以上
真理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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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1043709 於 2015-12-9 00:41 編輯
私事那個就先放旁邊

“某人拖累你”這可以解釋吧?
43614911 發表於 9-12-2015 00:12

可以
因為某傢伙一直開分身搞得我對新來的帳號抱有強烈戒心
樓主的帳號之所以被誤封,因其很不巧的符合了幾個分身條件:
其一:其帳號活躍於某人被封後不久,不但同天亦不超過3小時
其二:發帖數低落兼無任何表示其獨特身份之證明
其三:與被封者之活躍版塊相似

拖累,意即連累,「由於個人或小集體的原故而使別人也牽連受害」
正由於被封者個人行為不檢的原故,使剛啟用不久而相似分身的樓主亦被牽連進事情之內,受被誤封之害
根據上方的定義,這不叫拖累,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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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當當!!
29164391 發表於 8-12-2015 23:41

民無信不立

若一個人失去了大家的信任,他是無法在任何事上站得住腳的。
在此我亦想向大家說明一下我的理念

不計算洗版亂版那些每個版主都動之而後快的雜項
我刀人最大的底線有二
其一是「學術抄襲」
因為這邊是中文組的,無論是作品或是功課,敢抄襲不附來源下場只有死字
我也很清楚「創作」,無論屬於個人心得或作品所花費的心力有多大
故抄襲者必死,半年或以上跑不掉
順手說明,我某教授說過,他們那代六個字以上當抄襲,當然我不會那麼高標準,但八成以上屬必死

其二為「危害他人」
當然這個要視情況及受害人數定,不過我想說的是
人權,是要「同時尊重每個人各自的自由與權益,又不致彼此干擾。」
基本條件是「對大部份人抱持尊重態度」,為甚麼不是全部,
因為一生人中總會遇見幾個不管是理念不合還是有過什麼黑歴史的傢伙,要求全論壇都聖人太不切實際
一般人如果不是做了什麼大奸大惡的事,沒人會無緣無故巴不得他去死吧
即使標奇立異,也不致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但如果我隨機抽十個人,有八個都覺得這人沒救了,那那傢伙是不是該回家自省一下?
為什麼是八個,因為二八法則。
再說一次,自由與人權是建基於「同時尊重每個人各自的自由與權益,又不致彼此干擾。」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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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嚴重違反站規者其實都可禁,希望你們不要再吵下去了,多吵無益。

此事就此停住,一切關於任何流言蜚語也就此停滯,所有的事端,應由管管會處理。

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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