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4-7-16 22:16 編輯
1. 我可以理解你為何會認為不公,因為兩人同樣簽名檔有情色字眼,一位被禁言一個月,而你卻被永禁!
事實上依版規二、含有情色、暴力、恐怖、病毒之內容,處禁言永久或禁止訪問,依情節重斟酌如下:
1.頭像、簽名檔、露點色情永禁,多數版民覺得恐怖者處永禁
所以,我對你的處分並無不當之處,至於另一位.....禁言一個月只是"暫時",本人還在查證某些事,等確認屬實後將做出真正的處分 .
當然我也可先做永禁的處分,這部分很抱歉確實有暇疵,感謝提醒已更正為永禁,日後會更加注意這部分.
2. 有的人明知不可為而為,或自認分身多無所畏,我只想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3. 我在執行版務上若有任何缺失,歡迎提出! 我會自省是否有處理不當之處做改正,畢竟版主不見得就不會犯錯,不知自省的版主無疑也是一種"權利的傲慢" ;另外我個人很希望也有"版主罷免條例",若不適任自然應當下台,我對版主一職毫不戀棧,若有適當人選願意接手,我很樂意下台卸任. 在此之前,我就是秉持"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