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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經典經常看到的東西拿來話也不會怎樣吧==,就像你畫卡通人物,沒人會說你抄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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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6-1-9 06:39 編輯
不過我還是覺得還好唉,畢竟他不是全部的面具形式都抄了僅僅一個眼睛的話,我覺得其實沒有關係,只要不是一模一樣的境界
而且你這樣定義參考的話,我真的覺得對於任何創作者來說都很難辦www
只要任何{就說不要打注音文了,剩下我以後再想,以後是什麼時候?Ans:不知道}張圖跟世界上任何一張圖片有一點雷同處,就要被說整隻抄襲
覺得有點太…過苛刻了吧?
參考圖但是只要不是全部整個全抄,我覺得沒有問題
僅僅是部分樣式或圖案使用我覺得還是很ok的
畢竟以作者他本身整隻稻荷的設定來看,我覺得作者是有下一定的用心的
那隻眼睛就算去掉了也不會影響,如果硬是要安上抄襲
我覺得這對於創作來說反而不是好事…

45689439 發表於 2016-1-7 11:31


哀噁大請你看一下抄襲定義,
下句節錄自∀[繪畫概念]所謂描圖、臨摹與參考、原創與二創

「抄襲」就是「把未授權作品的某個結構未做大量修改的照抄,且佔為己有的行為」。

舉個案例:
以下圖片來自遊戲星座彼氏抄襲WIKI
d5b7594e9258d109135c7347d158ccbf6e814def.jpg

從你的描述來看,
哀噁大抱持著如果不是主體、只是個無關的配角就不算抄的「主體論」,
那麼,請問哀噁大上面的圖你覺得有「抄襲」嗎?
還是只是「參考」?
按照哀噁大的思維解釋,
「畢竟以作者他本身整副圖的設定來看,
我覺得作者是有下一定的用心的
那匹馬就算去掉了也不會影響,

如果硬是要安上抄襲
我覺得這對於創作來說反而不是好事…」

花糖也覺得那馬跟這遊戲、人物本身根本毫無關聯,
是個可有可無的小東西,
完全不影響99%的其他畫面,
但很可惜就算不是主體,
「僅僅」只是個旁邊小配角,(繪師加上了自己意思改動顏色還P掉了人物)
就是抄襲跟侵權喔!
本案結果是認定侵害著作權,
繪師カズアキ及其出版商出面道歉並賠償,
繪師被冷凍數年。

OK,
也許哀噁大會說,
那是直接拿照片P的,
沒有自己動手重畫所以是抄,
那麼再看一下下面案例,
有沒有覺得圈出來的地方非常相似?
明明就是手繪、整體看起來無違合、既不是P的有些也疊不起來,
這些圈起處在哀噁大認知可能會列於「參考」,
但很可惜這也是「抄襲」喔!

7a684810b912c8fcf63abb77fa039245d48821a5.jpg


部份疊圖請點這裡看圖



59de299759ee3d6d9564ea7645166d224d4aded4.jpg


舉這些例子只是想跟哀噁大說明,
花糖從沒說過「稻荷是整隻抄襲」,
我是指狐面具介於「抄襲」與「過度借鑑」之間,
明明三目狐面具百百款,
眼睛畫法百百種,
撞了「同顏色」、「同圖案款式」的狐面為什麼只有這一種,
如果「常見」應該會有很多類似的狐面具才對,
但花糖找不到,
繪師在一個大可以用不著畫的地方畫了這麼相似的圖真的很不可思議,
花糖沒有找哀噁大碴的意思,
只是真的不能用「繪師有用心重繪過」來辨解,
不然蕭言中老師不就冤大了?
詳情請看第416樓




那些經典經常看到的東西拿來話也不會怎樣吧==,就像你畫卡通人物,沒人會說你抄襲他 ...
36019376 發表於 2016-1-7 12:38




那個...上面定義連結請點進去看看吧!
花糖感謝你!


常見物當然沒問題,
如果有常見物被說抄襲時歡迎上圖證明,
畢竟是常見想必上個2、3張也不是問題。


原創卡通人物當然沒問題,
但二創、同人拿來做商業用途可是侵權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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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5689439 於 2016-1-7 13:12 編輯
呃....兔毛大,你可能沒點進連看看一下抄襲定義,
下句節錄自

「抄襲」就是「把未授權作品的某個結構, ...
37030353 發表於 2016-1-7 12:46

不是小配件就沒問題阿,刀劍亂舞之前還因為一個剪影抄襲有爭議
<角度跟樣子一模一樣,即使重新繪製也會牽涉版權>
但我覺得稻荷相似處就只有眼睛,我自身標準覺得就還好

疊圖部分的抄襲圖我也是知道的
例如遊戲人生作者的插圖,或是目前有些大陸網漫都常有這種情況發生
不過稻荷我覺得並不是疊圖,所以這個並非重點

抱歉用手機,我常常會有連結點不進去的問題
很感謝你整個搬過來

蕭言中老師那個,其實還蠻清楚就能看見雷同的,模仿筆畫啦跟風格連動物都畫同一品種
不過我倒是第一次知道這事,感謝科普

我不會覺得你在找碴阿,你很認真看待版權這件事,代表你真的是一個很棒的人^w^

至於我們講那麼久就是稻荷的面具問題,
我依然還是覺得還好啦,真的沒辦法認為他抄很大,可能是我們的標準並不相同
我認為要完全一模一樣才能成立,但是花糖大認為那個眼睛是那公司獨一無二的版權
所以若是有雷同,畫上也是不行的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花糖大將對比圖傳過去那公司,讓他們採取行動吧
因為跟我談並不能讓版權真的釐清歸屬,或是讓淘米知道自己在抄襲
靜靜看著這裡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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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6-1-9 06:37 編輯
不是小配件就沒問題
45689439 發表於 2016-1-7 13:04

OAO!但上上樓你說那「僅僅只是個眼睛」......
花糖舉例只是證明就算東西不大與主題無關也是抄。

至於我們講那麼久就是稻荷的面具問題,
我依然還是覺得還好啦,真的沒辦法認為他抄很大,可能是我們的標準並不相同
我認為要完全一模一樣才能成立,但是花糖大認為那個眼睛是那公司獨一無二的版權
所以若是有雷同,畫上也是不行的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花糖大將對比圖傳過去那公司,讓他們採取行動吧
因為跟我談並不能讓版權真的釐清歸屬,或是讓淘米知道自己在抄襲
45689439 發表於 2016-1-7 13:04


寄給原創者爭取權益這個花糖也有做過喔!
可惜對岸的法律意識跟權益維護力度哀噁大也是知道,^^
看來我們對抄襲的定義有分歧,
結論不同但很高興大家法律意識都很好,
不過哀噁大怎麼看待那匹馬的呢?
在你的意識裡那是「抄」還是「參考」?

等等,等等,我好像一直沒有說過我名字,等等{就說不要打注音文了,剩下我以後再想,以後是什麼時候?Ans:不知道}wwww
怎麼會有人知道wwwwww
45689439 發表於 2016-1-7 11:31


PS:上上篇裡有注音要記得改喔!


兔子鐘那個就是因為其他地方畫的相似,
但就只羅馬數字改了挺欲蓋彌彰的!XD
不過因為花糖閱圖數不多,
所以放上來請大家鑑定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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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5689439 於 2016-1-7 14:12 編輯
OAO!但上上樓你說那「僅僅只是個眼睛」......



寄給原創者爭取權益這個花糖也有做過喔!
可惜對岸的法律意 ...
37030353 發表於 2016-1-7 13:19

對我來說那匹馬就跟刀劍亂舞有爭議的那個背影一樣,是抄襲喔
同一個動作跟角度,就算他可能重新描繪過,但輪廓依然太過雷同相似了

也是,對岸本身法律就不太保障這塊,不然小花仙可能要倒個幾百次www

不是小配件就沒問題我是說過了,但是,那顆眼睛我依然還是覺得沒啥問題。
角度不一樣,面具花紋也做過了重新設計更動,對我來說我還是會認為在參考的範圍內<基本上就是價值觀的分歧了

東西不大也是抄嗎....
我覺得我自己下意識是覺得要看整體雷同度耶,如果是小物品,完全雷同會覺得是抄
但還蠻主觀的,如果我ㄧ眼看過去不會覺得跟某些東西雷同很像,就不會覺得是抄了
靜靜看著這裡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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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7030353 於 2016-1-9 07:20 編輯
對我來說那匹馬就跟刀劍亂舞有爭議的那個背影一樣,是抄襲喔
同一個動作跟角度,就算他可能重新描繪過,但輪廓依然太過雷同了

也是,對岸本身法律就不太保障這塊,不然小花仙可能要倒個幾百次www

不是小配件就沒問題我是說過了,但是,那顆眼睛我依然還是覺得沒啥問題。
角度不一樣,面具花紋也做過了重新設計更動,對我來說我還是會認為在參考的範圍內<基本上就是價值觀的分歧了

下意識又蹦出注音文...我去改改
還有,您到底怎麼知道名字的?短訊也可以,不然我真的覺得莫名恐怖
45689439 發表於 2016-1-7 13:27


嗯,花糖把美工的「重新設計」(又或者說是「簡化」)的部份拿掉,
剩下的請其他人評斷囉!
copy145-1.jpg

至於名字,
「在此跟哀噁大說聲抱歉,不知道哀噁大不想被人用遊戲查找暱稱。」
能多認識一個反抄襲的同好就好!>.0

PS1:至於封面繪師吧塔、包菜是否有幫TM繪制服裝,
這點目前沒證據顯示有或沒有,
希望TM多用一些創館原創服囉!
PS2:
如有語氣不好、態度不佳地方,
歡迎指正,
花糖虛心改進,
不好意思上面幾篇回文口氣太衝動了,
已有修改,
如有不足之處,
請務必回文告知!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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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完全在狀況外xd

看完整個頭暈
←小花仙米號46955305,跟論壇米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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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8068065 於 2016-1-19 10:11 編輯

02.PNG 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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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幽夜&糜·微光
原圖--->P站ID:5190675
゙闇゚⋆、

隨隨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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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幽夜&糜·微光
原圖--->站ID:
28068065 發表於 2016-1-19 10:06


謝謝大大提供,^^
不過此套已有,
第151樓裡第33套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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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31451811 於 2016-1-19 16:47 編輯

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的感想是...
我覺得抓淘米抄襲作品是不錯的事情
至少會讓我知道 [哦,原來這套服裝靈感來源是這樣來的唷!!]
但到後面,我越來越覺得會有罪惡感
因為這些服裝都是淘米抄襲的原作者的行為
我們花錢購買以及遊戲收集是不是我們也認同淘米的行為?!  (購買 = 認同 ,支持這樣的行為?!)
雖然小花仙網站改名為換裝遊戲,不過說真的他就是換裝阿
有些玩家也會搭配服裝,雖然服裝不是他設計的,這樣是否也涉及抄襲?!
(就像把對方未發表的作品以穿在身上的方式表現!!)
是怕說原作者看到自己作品的部份裝扮被遊戲程式化,只是某個玩家穿在身上,不曉得會不會引發爭執?!

本來我只是單純在看服裝相似度,但在後來卻變成抄襲抄襲,看到後來就是抄襲抄襲抄襲......
我就在想 抄襲問題這麼嚴重 為什麼沒有玩家抵制不穿、 不購買、 不收集、為抗議呢!?
那花錢購買花時間收集並進行搭配是否認同淘米的行為?!



現在我是納悶這個,誰可以為我解答? 或是告訴我 這是兩碼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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