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26494292 於 2015-6-12 21:02 編輯
但...網路上隱藏的許多危險和法律問題。
接下來~來介紹一下關於「留言」,「回文」等的問題和法律責任。
這論壇應該也有外國人用...所以法條「不一定」適用於中華民國以外的家。
~~~~~~~~~~~~~~~~~~~~~~~~~~~~~~
少年網路上常犯的法規~
公然侮辱罪:在公共場所謾罵以抽象方式謾罵他人者。
例:○○○在麥當當罵●●●是X獸不如的人。
誹謗(毀謗)罪:散佈謠言或敘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者,犯此法規。若要文字,圖畫來毀損他人名譽者罰則兩倍。
例:■■■在網路上PO文說:「☆☆☆從前有竊盜,搶奪,恐嚇等前科,請大家多加防範。」
妨害信用罪:散佈謠言,留言,詐欺術等方式毀損他人信用者。
例:◎◎◎在網路上說:「$$公司所製作的水餃,所使用的是腐爛的豬肉,青菜是使用在菜市場地上撿到的。」
妨害電腦使用罪:盜取他人虛擬財寶,篡改他人電腦資料,干擾他人電腦訊號,製作犯罪程式等等,犯此法規。
例:©©©盜取®®®的真●愛心回力標占為己有。
~~~~~~~~~~~~~~~~~~~~~~~~~~~~~
問與答~
問:若我所發的文章未指名道姓,是否構成刑責?答:有,只要旁人知道是值誰的話。
問:若我所發的文章所敘述的是事實,是否構成刑責?
答:無罪,只要有證據證明是事實的話。但!如果涉嫌私人恩怨或與公共利益無關時,還是有罪。
P.S一個事件「未必」只會犯一條法律。
若有錯誤請見諒,會盡快修改。~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