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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做結,而後應不會看到你的回覆了。
我指的並非「作出表示」,請你別斷章取義。
是由我做出表示、提出疑問沒錯,但辯論意味約莫始於100。你原可選擇不予回應,又或是回應而不做聲辯。
檢閱上文98、133回覆,想必你是對133尾段有所意見,讓你連〝僅只能瞥見文字的視窗〞也感到「如此盛氣凌人〈你的修飾副詞已編輯刪除了〉」,我更是不解你「無法包容〈144已提問,而你迴避了該問題〉」、「擊潰」一說究竟從何看出。是的感受因人而異,但你如何言重化句義我干預不著,我也不多做臆測。
回覆數量事實上我沒有說它為「立論上的關注點」,我本身也沒有這個意思,請不要曲解才是。
在此我也做個結:
你於文學上的觀點我仍無法苟同,但我尊重你有「不一樣的觀點」。
由137第三段約可曉得你對我的言論不是很能包容〈順道提醒你,你137的「引用系統」並毋「全然引用一段話」,有斷章取義之嫌,其應為議論下方能成立,僅個人想法抒發則否〉。
論壇使用者在版上發表見地,引來各方回饋,可能讚揚也可能是貶抑,「不能包容評論者的貶抑」卻反過來「指責評論者的不能包容」,實是令人費解。
相逢即是緣分,若你許可不妨交換臉書,益於日後語文切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