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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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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4518572 於 2014-7-8 13:05 編輯

哇...........
感覺好像被罵得有點慘啊............
痾.........版主加油吧!
然後別在別人的小說那宣傳,這樣不好
你先寫出一個文出來吧!
加油!^^
喔!對了!可不可以不要亂啊!來徵角也不認真寫,亂寫一通,你們這樣也不好啊!雖然版主先不對,但我們可以教,如果不聽,我們也沒辦法啦~
所以......別鬧了,拜託!((鞠躬
雖然我只是個無名小卒,但希望大家可以和和氣氣的。
禁止拍打、餵食
OwO
天嘎很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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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ㄍ

說實話,個人覺得你是目前這全部討論串裡最值得敬佩的一個了....
點出了九歲孩子價值觀不成熟的一面,也許這回覆能讓蕾兒服氣也說不定喔~ ...
42182473 發表於 2014-7-8 20:52

嘿啊
我要對你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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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24516391
好的~我知道了!謝謝
禁止拍打、餵食
OwO
天嘎很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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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42182473


對於您撥冗詳回本人提出的疑問很是感謝,同樣的本人於該主題的回覆若讓您感到不悅、不受敬重之感也很是抱歉。

論壇用以提問、討論以及辯論。本人於98#提出問題,您於100#的回覆無異為聲辨,倘若論及「為了證明自己所認定之事才是真理而『發動』的辯論」,算是您起的頭,溫蒂您也不妨捫心自問。

您應為頗有個人見解之人,至於「盛氣凌人的...豈能無法包容他人的主觀言論,來就一心想辯駁」,想是您言重了,本人並無如「盛氣凌人」字面解釋上的輕浮、傲慢,也無「一心想辯駁」這般執著,更不消說尾段「擊潰」這句煙硝。
在本回覆尚未送出之時,你我「辯論」回覆上2比1,單就一則回覆就遭說以「豈能無法包容他人的主觀言論,來就一心想辯駁」,敢問「無法包容」您何以見得?不苟同?這些疑似誇大其辭的字句本人認為係因您「個人見解」,也不好評論背後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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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42182473


既然你已做結,而後應不會看到你的回覆了。

我指的並非「作出表示」,請你別斷章取義。
是由我做出表示、提出疑問沒錯,但辯論意味約莫始於100。你原可選擇不予回應,又或是回應而不做聲辯。

檢閱上文98、133回覆,想必你是對133尾段有所意見,讓你連〝僅只能瞥見文字的視窗〞也感到「如此盛氣凌人〈你的修飾副詞已編輯刪除了〉」,我更是不解你「無法包容〈144已提問,而你迴避了該問題〉」、「擊潰」一說究竟從何看出。是的感受因人而異,但你如何言重化句義我干預不著,我也不多做臆測。

回覆數量事實上我沒有說它為「立論上的關注點」,我本身也沒有這個意思,請不要曲解才是。


在此我也做個結:
你於文學上的觀點我仍無法苟同,但我尊重你有「不一樣的觀點」。

由137第三段約可曉得你對我的言論不是很能包容〈順道提醒你,你137的「引用系統」並毋「全然引用一段話」,有斷章取義之嫌,其應為議論下方能成立,僅個人想法抒發則否〉。
論壇使用者在版上發表見地,引來各方回饋,可能讚揚也可能是貶抑,「不能包容評論者的貶抑」卻反過來「指責評論者的不能包容」,實是令人費解。

相逢即是緣分,若你許可不妨交換臉書,益於日後語文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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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序章跟劇情真的很好笑耶

你才四年級談甚麼戀愛呀?

還有你會因為一個男生有錢又帥而喜歡他嗎?
你連認識都還沒認識耶
你把錢和外表看的比內在重要?
他雖然有錢又帥,但是說不定他沒內涵
他有錢,但是錢不是他 ...
44786348 發表於 2014-7-8 12:37

Can't agreed with you more
亞當(Adam)
Griev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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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請冷靜一下 樓主已經被禁言了
沒必要一直這樣圍剿她吧 還有我看到現在覺得有些人變來鬧場的
請收斂一點
如有冒犯 還請見諒
最美好的是地獄
最平凡的是天堂
最可怕的是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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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請冷靜一下 樓主已經被禁言了
沒必要一直這樣圍剿她吧 還有我看到現在覺得有些人變來鬧場的
請收斂一點
如有冒犯 還請見諒
23497993 發表於 2014-7-9 05:26

認同





終於有人出來說了
禁止拍打、餵食
OwO
天嘎很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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