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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仙,你實在不可理喻。我還以為這個問題在我第七樓最後一次向你聲明後便可以結束,
但如今你仍然對此抱著我用錯詞彙的意念來爭論那是錯誤,植仙,一個業餘作家的文,讓你如此堅持?
在名詞方面,我告訴過你了,我有絕對的自由。難道今天就「名字」這方面來言論,
你要說同音不同字的其中一個是錯誤嗎?拿台灣最常見的菜市場名來舉例好了,
「淑芬」一名,因為「淑芬」二字相當常見也慣用於台灣女性的名字,如果今天有人將「淑芬」二字換成了
「淑棻」「淑紛」「淑昐」「淑酚」「叔芬」「叔分」以上無數種可能,你也要說這樣是錯誤的嗎?
在名詞方面賦予他的人沒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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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謝謝你替我解釋,也為難你的處境了。
很高興可以讓你認同我選用《漁》一字的決定,希望日後的文章可以獲得你的賞識,也希望可以讓你喜歡。
給值仙,務必尊重身為帖主的我。你如果想說這位幫我說話的朋友是什麼鬼親友團的話,我也無可奈何。
今天是你有錯在先,如果你持續離題下去,第一個要禁言的人,想必是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