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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刑法沒比較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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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刑法沒比較厲害
23097385 發表於 2014-10-26 08:18

說出駭客的內容沒比較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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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出門去剪頭髮和找友達吃飯了,晚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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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駭客,少說什麼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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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干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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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4-10-26 09:12 編輯

說明:
1. 版規十四、因負面因素而張貼他人ID/暱稱,處遮蔽或刪除,但玩家區子版因同隊戰友被指揮官以該隊處分不算。但有詐騙玩家行為並附上實際證據(如對話紀錄)佐證時則不在此限,無附證據則處遮蔽或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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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將於2015/10/1卸任,有你們的祝福相隨,感謝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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