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轉載 在不影響著作權法之下 (銀狐大有要求轉載必須附上上頭的話代表他同意轉載)
所以要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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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是轉載 也是銀狐大認定的授權轉載 讓更多小摩爾看到攻略的轉載
所謂冒用 指的是假借他人名義之行為
冒用他人名義 刑法已經將電磁記錄納入成為文書的一種,因此在網站上發佈文章的行為,就等於是私人製作文書。
侵害姓名權概分2種,一是冒用他人姓名,另一種是不當使用他人姓名,但前提是被使用者的名譽受到損害;依民法第19條規定,姓名權受到侵害,得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未就肖像權之侵害規定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但是通常肖像權之侵害,會造成被害人社會評價上遭受貶抑,應構成對其名譽之侵害,因此仍得向行為人請求賠償相當金額慰撫金,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另外有關竄改部分
著作權法第十七條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本條在規範著作人的「禁止不當修改權」。著作人對於其著作應有保持其內容完整性之權利,八十一年舊著作權法第十七條原規定:「著作人有保持其著作之內容、形式及名目同一性之權利。」亦即非經著作人同意,對於著作內容不得作任意改變,然而此一規定在經濟工商時代之著作利用甚為不便,對於著作利用時之稍作改變即會構成侵害著作人格權。現行法略作修改,祇有在其改變會損害著作名譽時,即對於著作內容造成不當修改時,著作人始有禁止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