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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應為未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或模仿他人作品,若經發現有抄襲嫌疑或涉及暴力、色情或毀謗 者,將取消得獎資格,相關涉及的刑責將由被檢舉人自行負責。
2.主協承辦單位對於參選人送件之所有資料,有宣傳、印刷、公開展示及播放的權利,參賽者須配合。
3.得獎著者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其著作財產權歸台灣淘米所有。
22113840 發表於 2010-7-7 14:46 [/quote]
注意紅字部分
雖然後面很XXX
但是他打個應
所以呢!可以不用放棄拉
只要你堅持提告就可以除非你有寫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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