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則:
「欸,你看今天攝影社今天的頭條!」
「啊哩?這不是一班的范君恩嗎?怎麼被一個女人打呀?」
這裡是學校中廊的布告欄,上面的最左邊位置是專門給校中攝影社每個成員的一個發展空間。
可是今天卻有不一樣的地方。
嗯,那上面的主角就是我沒錯,我的確是叫范君恩。
這張相片的敘述其實很簡單:
我像以往一樣搭乘公車去學校,突然看見一個女子正拿著手機跟另一頭聊天。
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對吧?只是我有個自己認為是孽的能力,就是看得見那種小飄飄……而今天就那麼地剛好,看見
那女子的肩上正趴著一個鬼魂。但通常魂是無法觸碰人的身體,因為人的身體外層有一個看不見的保護膜,我們稱它為陽
氣。
可是會造成魂可以觸碰自己的條件有滿多的──
第一,體質問題。我就是構成那樣的問題。
第二,體弱多病,這也是其一。
第三,它對你懷有身懷大惡,也就事你對它做了虧心事而引起的。
以上。
「小姐,妳最近不要再做虧心事了喔,免得下場會頗慘的。」
我這麼說是出自於「好心」這玩意兒,可是報答回應自己的卻是一記耳光加髒話。
「最近的死小鬼怎麼這麼多!找死啊你!」
好一個堅定的外表,這麼淑女的外在美裡面卻是髒話連篇。
以上,就是一整個的故事內容。
「范君恩聽別班的說你劈腿在公車被人賞巴掌耶!」
「哈?我連我的初戀都還沒獻出,綿羊你不信任我?」
綿羊點點頭,一臉嚴肅樣,「沒錯。」
……我們的友情淡掉了是吧?該死的胡言楊。
我參加的社團是戲劇社,每個放學和午休時刻都要去練習。
但都是因為那個該死不死的布告欄害我沒心情去了。
「君恩聽說你……」
「STOP!我知道你們要講什麼,不要摧殘我弱小的心靈。」
這就是你們加持我的爛心情的方式?真厲害呢。
在拿著白色厚重劇本練習的我突地看見一位身穿白色長袍的黑髮女人正在、正在……
正在對我揮手?哈?又不是在演鬼片,這梗太老了吧?
我無視,老實說這是正確的做法。
可是忽然舞台上的左燈台掉了下來,落在我面前,腳被一片稍大的玻璃碎片紮到,猛然回頭,黑髮女人不見了。
如果依稀記得沒錯的話,那人是今天早上在公車上那女子肩上的女人,找我幹嘛?我沒和你結孽啊……?
……
小語:
嘿嘿,人家小海把第一則打完了!
小海必須陳述一件事,經過一翻的糾結過後,決定這次的主角換人了,很簡單的,末沁他從主位被踢了下來了。
但故事還是有關聯的,放心˙ˇ˙!
嗯,還有這次的主角,他的性格是較為……瘋狂的?可以這麼說吧?
嘻嘻,然後小海要感謝各位一路以來的支持,謝謝!
就是這樣,小語結束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