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淘米阿 直接鎖了吧 騙子一堆 怎玩?
他阿 要我先寄2級開孔84個給他 再寄付費   我怕不保險 才講一個一個來
拜託 所有東西 底價都設0   如果我一次全寄 是誰要賠我?
騙子名稱:~萱萱~
伺服器:星之城

騙狗03.PNG (137.24 KB)

騙狗03.PNG

騙狗02.PNG (258.23 KB)

騙狗02.PNG

騙狗歐....PNG (284.64 KB)

騙狗歐....PNG

TOP

對呀 公告的條文...有些內容 好像違反了消保法與消基法捏.....   呃..  單純個人所知,不表任何立場

TOP

來吧,來試試看官方是否會去處理。

我剛剛才遇到新鮮的,而且還污衊我們可愛的米米兒!!!!

伺服器:夢都


2015-01-03_234212.jpg

2015-01-03_234240.jpg

2015-01-03_234251.jpg
人心帶私,玫瑰帶刺。

TOP

一定那麼多人相信官方會照這些標準嗎........
想要重新來過,回到過去的時光。

TOP

官方可能顧慮到其他玩家安全,才忍無可忍下這種公告吧!
可惜只有一天的鑑賞期。
YAYA~

TOP

其實本人一直對這次的公告有一些疑惑和想法,希望貴公司能夠看看。
1根據我國現行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這個地方 ...
21276535 發表於 2015-1-3 11:36

哇!那這樣不就犯很多法
不用驚慌,這很正常

TOP

本帖最後由 21276535 於 2015-1-3 11:38 編輯

其實本人一直對這次的公告有一些疑惑和想法,希望貴公司能夠看看。
1根據我國現行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這個地方還請貴公司多多注意。12月31日發文1月1日生效,且有這麼多玩家對此條款尚有疑慮,由此可見一天並不是合理期間
2根據我國行政院公報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6條,企業經營者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消費者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至長不得超過七日。
3關於貴公司此次發佈的停權標準,我個人對「利用bug進行遊戲」這點有一些疑慮。bug是官方的過失而出現,但這卻也是系統之一,是官方非故意的設計。玩家只是進行遊戲的一方,利用bug個人認為並沒有錯,不應該懲戒
以上,為個人對這次貴公司的公告的看法,請參酌,謝謝。
註: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

TOP

還不是假民主

TOP

無言 一堆變態都在....  結果一看都是小號 這樣鎖有意義?

TOP

該處分的不處分
有些不該處分的是在規定什麼?
用NPC的暱稱有錯嘛?
淘米你還常常拿玩家名稱來當NPC名子哩
我相信如果你鎖住聊天東西那麼多
聊天框可以直接刪掉了拉
沒人會用
  以上言論僅供娛樂 並不代表本人立場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