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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崎
此一時彼一時,熟悉的戰場已變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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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278807
我的重點也是『時機不對』
因為那票殺人犯大多都是多少覺得這個社會欠他的
還是把基本功做 ...
25060683 發表於 2017-4-2 21:48


基本功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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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5# 21648069
其實這個也是一個選擇
像某些殺人犯的遭遇不見得比我慘卻殺人
重點是他要怎麼選擇
但是最基本的還是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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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4# 21278807
我的重點也是『時機不對』
因為那票殺人犯大多都是多少覺得這個社會欠他的
還是把基本功做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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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你的觀點偏重外在歸因,偏重到了有點偏頗的程度,
社會確實需要改善,但自己的心態不健康也不能完全 ...
21648069 發表於 2017-4-2 21:08


為了讓自己的立場堅定
那句看起來的確比較激動(?
想了一想,那句好像其實是句藉口(?
也不能把社會虧欠自己
當成是把自己行為合理化
居然自爆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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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也想過如果今天我挺廢死的話 的一些看法

每個人從出生開始,本來就不包含要殺人的念頭
而是努力活著,認真開創自己的未來
不過卻有一些少數人,或許因為沒有得到家人關愛
亦或是社交能力差,而逐漸被社會所忘記
而造就今天冷漠的他
這難道不是社會所虧欠他的?

最後在說一次
每個人從出生開始,本來就不包含要殺人的念頭
而是社會把他培養成殺人犯了


不過為了防止世界被破壞,
為了守護世界的和平
貫徹愛與真實的邪惡
武藏小次郎(#
槍殺或許是最有效率的解決方式了

我還記得前鎮子小燈泡事件

吳宗憲則是提出了加害者家屬必須有連坐責任
這點我覺得台灣有點可憐...
難道已經到了必須靠法律強迫你去關心家人(?
不過每個家庭環境不同,有些單親也比較難去照顧到小孩
我想這方面還是很多可以去討論的

恩?以上的懶人包就是
我根本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我是覺得可能就和大多人說的一樣
台灣目前不適合廢死,各種方面都還有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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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0277322 於 2017-4-2 19:07 編輯

支持死刑
廢除死刑基本上就是"以一個人的生命為代價去投資看看讓一個瘋子變正常人的可能性"

投資是有賺有賠的,這項投資我認為必賠無疑
Mr.black,通稱布萊克,自號黑鐵龍
手遊ID一律黑鐵龍布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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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我們臺灣是自願遵守的,但由於聯合國不承認我們,所以兩公約並無實質強制力,法官之所以會被這公約影響,完全都是那些人權團體、立委或政黨和在背後直接施壓的緣故。21648069 發表於 2017-4-1 20:52

我國在退出聯合國以前所簽署的兩公約雖然並未獲得聯合國的認同,但是我國在2009年有通過了兩公約施行法 ,而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

因此 兩公約已經具有國內法的效力了。

故,兩公約國內法化後,法院判決即應適用兩公約之規定,亦即法官審判會受公約之約束。

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三編第6條第2項規定,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除死刑。

其所謂「情節最重大之罪」聯合國解釋,係指"蓄意"且"造成致命"或其他"極嚴重後果"的犯罪。

基於上開公約規定,法院為死刑判決時,就此項構成「情節最重大之罪」之事情,即需為明白的認定,並於判決理由說明其所憑之依據,始為適法。

因為公約有這條規定,所以在審判實務當中,兩公約就是律師們很喜歡引用來為被告辯護的一大辯護依據。

縱然兩公約並未要求簽署公約之國家應該立即廢除死刑,但是對於死刑的判決,卻做出了限制。所以律師大人們,就很喜歡對於何謂「情節最重大之罪」去做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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