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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崎
此一時彼一時,熟悉的戰場已變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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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誤會,非常抱歉(哭笑不得
46251982 發表於 2017-4-1 00:06

沒關係~沒有你提醒,我還不知道我的字體特別大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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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官都是請那些德高望重且經驗豐富的律師大賢者出面職掌審判,所以他們都比較有guts,敢於替受害者爭取最大的公道,然而臺灣法官不是,因為臺灣法官都是考試考進去的,所以很多做個幾十年之後就會產生惰性、熱情減退,不敢惹是生非,不敢為了聲張正義而去得罪某些人權立委或知識菁英,只想安安穩穩地等退休。
21648069 發表於 2017-3-31 23:47

我覺得台灣法官不敢判死刑 不是因為怕得罪人權立委耶,畢竟在台灣社會,支持死刑的還是佔絕大多數,如果一個窮兇惡極的罪犯,例如當初的鄭捷,法官如果沒判死,那肯定會遭到社會大眾的圍剿引發一大波檢討聲浪,到時候恐怕又要有什麼紅玫瑰黃玫瑰上街頭了。所以判不判死都會得罪某一方。因此得罪少數的人權立委與否,應該不在法官考慮中。

不敢判死的主要因素 應該是基於背負一條人命的壓力吧。就像執行死刑的劊子手,沒有殺人不眨眼的膽子還真不足以擔負這重責大任。

不過有膽子的法官還是有的啊。

例如之前的謝依涵,一審士林地院法官就是判她死刑啊,其中一個蔡法官就曾說他經常思考「為什麼你有教化可能性,就可剝奪別人的生命,而且還不用付出自己的生命代價呢?」判完死刑,他從不認為自己身上背著一條人命,因為「我不認為判死是我決定的,那是他(被告)決定的,他(被告)在實施犯罪的當下就已做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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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4# 26505419
原來是誤會,非常抱歉(哭笑不得
常態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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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有放大喔?不好意思,因為我是用手機打字 不太容易操作論壇的字體 我修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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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1# 26505419
謝謝你的回覆解說,我承認我的失誤,但你沒必要把字放這麼大,讓人感覺很不舒服。此處我的認知更多的來自於內地的新聞,並不適用於台灣,造成誤解是我的問題。
常態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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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505419 於 2017-3-31 23:56 編輯
未成年犯人靠著未成年保護法金蟬脫殼的案件到處都是。46251982 發表於 2017-3-31 23:09

少年犯罪是以少年事件處理法去處理,成人犯罪偵查中被關叫羈押,少年犯罪偵查中被關叫收容,之後是裁定保護管束還是感化教育,就看犯罪情節輕重,收容的話是到少年觀護所,跟看守所類似,感化教育北部的話會到桃園少年輔育院或者誠正中學,一般感化都兩三年。
如果北部的孩子有犯案過,可能就會知道某地院的某法官很嚴格,有沒有吸毒,不供出上游,不說實話就先關,下次問話還避重就輕死不悔改繼續關。如果屢次吸毒就感化個兩三年。所以少年很怕遇到他很怕被判感化。
雖然未成年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而且成年後這些前案紀錄會銷掉,但他們還是有被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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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達一下我的主觀看法:
不是很懂以人權道德作為名目去支持廢死的人,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本質難道不是人本就不應該犯罪/法嗎?扯上人權道德甚麼的有點模糊焦點?混淆視聽?
這些犯罪犯法的人有道德可言嗎?如果他們有道德可言為何還要去犯罪?不去犯罪就更不用談死刑與否了。
死刑說到底跟無期等一樣都是用來懲治的一種手段,目的就是起到震懾和制約的作用。法律本身就應該伴隨著嚴厲的手段,不然法律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
而且法律的判決都是視程度和情況而定的,總不會隨便甚麼案件都判死刑,基本上會判決死刑都是以命償命的情況,甚至有時候再嚴重惡劣的案件都莫名其妙的不會被判死刑呢。
這種時候如果要扯被判死刑者的公平或人權,那麼話說回來難道死者就沒人權?難道死者活該被殺/害死?死者家屬不應該得到補償?

說實在的,法律條文中出現死刑,總會讓哪怕一個想要犯罪的人為之卻步。
死刑這個懲治手段感覺更多只是起到震懾作用,那些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犯罪者先不說,很多人故意犯罪(知法犯法)就是因為知道不會受到嚴重的懲罰,比如未成年犯人靠著未成年保護法金蟬脫殼的案件到處都是。
如果死刑被廢除了,無期又可以假釋、減刑、保外就醫(我隨意舉例,不要太較真),請問對這些犯人來說還有甚麼手段可以去制約?

關於監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就是坐牢)這點我的看法是,我支持給人改作自新的機會,但我一點都不高估人性。也許有人是衝動犯罪或無知而為,但我相信有更多人是明知故犯甚至死不悔改的,這類人再給幾萬次機會都還會去犯罪,坐牢對於這類人來說根本起不到作用,但好歹能夠把這些人和平民百姓隔離開吧。
常態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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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505419 於 2017-3-31 22:47 編輯

制度上來講台灣一直沒有廢除死刑,只是死刑執行層面,法律規定必須經法務部批准,但2006年到09年因法務部長不批准死刑執行,囤積了很多死囚,等到引發眾怒換新部長後,才又開始執行。
而法律層面,以前還有絕對死刑之罪,但在2006年全部修訂為相對死刑,所以現今中華民國法律,已經沒有「絕對死刑」。

所以現在法官收到死刑案很少敢在無期徒刑與死刑中直接選擇死刑的,除非真的找不到任何理由說被告「有教化可能」。也因此,台灣比起幾十年前,真的越來越少死刑犯了。

而死刑是不是能夠遏阻犯罪,我覺得對於瘋子來講,死刑難以遏阻他們發瘋,例如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或者砍童的王景玉。王景玉18歲開始吸毒而逐漸產生妄想,曾2次強制送醫。如果有跟精神病患對話過,你就會知道他們是無法有邏輯性的跟你對話,遑論死刑可以遏止他們發病。

所以我覺得死刑對於瘋子來講,只是事後讓他們永遠與社會隔絕,防止他們日後出獄再犯。

至於為錢謀財害命的人,這就牽扯到風險問題了,當做壞事絕對會被抓,可能遏止機率會比較高,如果不一定,那遏止人產生「富貴險中求」歹念的作用就比較沒那麼好了。

不過總的來說,我還是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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