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21648069 於 2017-3-29 20:06 編輯
※本文是針對「問題接龍」當中的這個經典兩性議題所做的回應,由於議題較大,特開此文。
樓下如果跟男(女)朋友約會吃大餐,會希望一方請客,還是各付各的?
49988502 發表於 2017-3-27 16:55 
這個題目要分成兩個階段來看,分別是「追求期」以及「交往期」。當關係還處於追求期的時候,由於是自己想追對方,所以不管是男追女還是女追男,我認為主動邀約的那一方應該付出多一點的誠意,畢竟是自己想找對方出來吃飯,對方得特別抽出他自己的時間來相陪,所以給對方一點福利的話,對方也會更開心地與自己出遊。
以我本身的做法為例,即使是邀約同性朋友去吃東西,我也會在邀約時就先打明條件:「要不要跟我去某某地方吃好料?你的份我可以幫出一半!」有這份福利存在,對方會比較甘心與自己出遊。準確來說,我不喜歡用交情來綁架對方,因為人常常會為了顧及交情,而逼迫自己去陪朋友消費那些不必要的支出,好比明明不想花錢去聚餐,但看在友誼的份上還是選擇赴約,結帳掏錢時,「各付各的」那一瞬間就會暗暗覺得所謂的情誼也不過如此而已,這主要是感受的問題。
上述概念,放在男女關係上更是如此,要是連追求期約我出來吃飯都不肯對我付出多一點,那麼我還如何冀望跟你結婚後你會對我多好?總之,誰需要這份感情多一點,誰就理當付出多一點,不要求你請全部,但至少該表現些誠意來,簡單來說,所謂「男女平等」並不能適用於追求期。(※原本就兩情相悅則另當別論)
再來是交往期,當男女關係已經進入到這個階段,甚至穩定到開始考慮起婚姻,那麼這時候就要好好思考並落實男女平等的意義了,由於此時期兩者之間的關係已經不再是某方追求某方,而是進入雙方互敬互愛彼此扶持的階段,此時就得開始學會為對方著想,而非全然地都要對方負擔所有的義務。
在這邊以男追女為例,也許追求期的時候女生可以讓男生多多地表現他的誠意,但不代表穩定交往後(甚至進入婚姻後)女生同樣可以拿傳統的父權思想來要求男方負擔這個負擔那個,別忘了臺灣的女權程度可是全亞洲第一高,在職場上兩性的經濟水準已趨近平等,甚至還有選舉的婦女保障名額,沒道理都這個時代了還認為男方吃飯就該請全部、買車買房啥的全都推給男方,那樣的思想(只想要權利;不想要義務的價值觀),只不過是「假性女權主義」罷了。
穩定交往中的兩人,如果想要維持男女平等,我是說真正的平等,並非約會吃飯時雙方一定要把費用AA制算得清清楚楚一毛不少(那樣反而傷感情吧我覺得),而是應該用「立足點平等」的眼光去衡量對方的經濟程度,畢竟既然選擇在一起了,那麼經濟能力較好的那一方多付出點,體諒經濟較拮据的那一方,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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