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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閒聊】還蠻想來談談廢死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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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崎
此一時彼一時,熟悉的戰場已變的陌生。

酒駕的人直接判死刑比較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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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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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做好了會被轟個半死的心理準備。
我本人是支持廢死的。

假如今天換作是這些主張廢死的家人被酒駕撞死、遭到謀殺等等
你們還願意心平氣和的去關切人性嗎?



可是瑞凡,法律不是讓你爽的,法律的目的是要讓再一次的情形不發生。

目前我看,很多支持廢死的人其實就只是「看那種人渣死了很爽」,然後,沒了。

就像打蟑螂一樣,今天你房間裡有一隻蟑螂,你把他打死了,然後呢?你房間裡還是有蟑螂啊!還是會一直爬蟑螂出來啊!你至少一邊清理房間吧!

順便談一下「嚴刑峻法」的問題,雖然我知道這不是樓主討論的問題,不過勉強算有相關性吧@@

你今天把人關到監獄裡,折磨他、讓他生不如死,作為他犯罪的懲罰。

社會大眾看了覺得:好爽,他終於受到應有的懲罰了。

然後咧?

如果你還要把他放出來──台灣目前即使無期徒刑也常常假釋──那你就只是製造了一個反社會的怪物而已。

「可怕的監獄只能造就可怕的人。」

這是我在一本心理學書籍上看到的,名為「不公平的審判」,很有意思。

他其中講到北歐國家的監獄時,有一段話特別讓我有感觸──

「我們的目的不是要懲罰他,或者折磨他。我們是想把這些罪犯改造成正常的人,讓他們回歸社會。至於讓他們與大眾隔離,這只是附加效果。」

所以說,嚴刑峻法甚至死刑都只是讓社會大眾和PTT鄉民爽而已啦,如果你們不討論更深層的問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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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做好了會被轟個半死的心理準備。
我本人是支持廢死的。




可是瑞凡,法律不是讓你爽的,法律的目的是 ...
47589447 發表於 2017-3-31 12:53



   我倒想問問你要如何將那些罪犯"改造"成正常人



最近有一個新聞,是一個77歲的教授性侵7歲女孩


有些戀童癖認為他們"生來就是如此"


請問你要怎麼改變他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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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人直接判死刑比較好(誤
39480818 發表於 2017-3-31 12:48



這樣叫有應酬習慣的立委們情何以堪....

就算改重罰

那專門賣酒的國營的國庫怎辦....

..........以上是官僚的心聲...........

酒駕如果被抓

只要再加重1/2罪行

相信就可減少一半悲劇

而如果酒駕肇事

如最重改成故事殺人罪去起訴的話

再加強制扣押財產去理賠受害家屬

其實

台灣可能一段時間後就會慢慢遺忘"酒駕"這名詞了....
真理之神

巴哈賽爾號版主,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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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505419 於 2017-3-31 22:47 編輯

制度上來講台灣一直沒有廢除死刑,只是死刑執行層面,法律規定必須經法務部批准,但2006年到09年因法務部長不批准死刑執行,囤積了很多死囚,等到引發眾怒換新部長後,才又開始執行。
而法律層面,以前還有絕對死刑之罪,但在2006年全部修訂為相對死刑,所以現今中華民國法律,已經沒有「絕對死刑」。

所以現在法官收到死刑案很少敢在無期徒刑與死刑中直接選擇死刑的,除非真的找不到任何理由說被告「有教化可能」。也因此,台灣比起幾十年前,真的越來越少死刑犯了。

而死刑是不是能夠遏阻犯罪,我覺得對於瘋子來講,死刑難以遏阻他們發瘋,例如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或者砍童的王景玉。王景玉18歲開始吸毒而逐漸產生妄想,曾2次強制送醫。如果有跟精神病患對話過,你就會知道他們是無法有邏輯性的跟你對話,遑論死刑可以遏止他們發病。

所以我覺得死刑對於瘋子來講,只是事後讓他們永遠與社會隔絕,防止他們日後出獄再犯。

至於為錢謀財害命的人,這就牽扯到風險問題了,當做壞事絕對會被抓,可能遏止機率會比較高,如果不一定,那遏止人產生「富貴險中求」歹念的作用就比較沒那麼好了。

不過總的來說,我還是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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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崎
此一時彼一時,熟悉的戰場已變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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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達一下我的主觀看法:
不是很懂以人權道德作為名目去支持廢死的人,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本質難道不是人本就不應該犯罪/法嗎?扯上人權道德甚麼的有點模糊焦點?混淆視聽?
這些犯罪犯法的人有道德可言嗎?如果他們有道德可言為何還要去犯罪?不去犯罪就更不用談死刑與否了。
死刑說到底跟無期等一樣都是用來懲治的一種手段,目的就是起到震懾和制約的作用。法律本身就應該伴隨著嚴厲的手段,不然法律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
而且法律的判決都是視程度和情況而定的,總不會隨便甚麼案件都判死刑,基本上會判決死刑都是以命償命的情況,甚至有時候再嚴重惡劣的案件都莫名其妙的不會被判死刑呢。
這種時候如果要扯被判死刑者的公平或人權,那麼話說回來難道死者就沒人權?難道死者活該被殺/害死?死者家屬不應該得到補償?

說實在的,法律條文中出現死刑,總會讓哪怕一個想要犯罪的人為之卻步。
死刑這個懲治手段感覺更多只是起到震懾作用,那些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犯罪者先不說,很多人故意犯罪(知法犯法)就是因為知道不會受到嚴重的懲罰,比如未成年犯人靠著未成年保護法金蟬脫殼的案件到處都是。
如果死刑被廢除了,無期又可以假釋、減刑、保外就醫(我隨意舉例,不要太較真),請問對這些犯人來說還有甚麼手段可以去制約?

關於監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就是坐牢)這點我的看法是,我支持給人改作自新的機會,但我一點都不高估人性。也許有人是衝動犯罪或無知而為,但我相信有更多人是明知故犯甚至死不悔改的,這類人再給幾萬次機會都還會去犯罪,坐牢對於這類人來說根本起不到作用,但好歹能夠把這些人和平民百姓隔離開吧。
常態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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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505419 於 2017-3-31 23:56 編輯
未成年犯人靠著未成年保護法金蟬脫殼的案件到處都是。46251982 發表於 2017-3-31 23:09

少年犯罪是以少年事件處理法去處理,成人犯罪偵查中被關叫羈押,少年犯罪偵查中被關叫收容,之後是裁定保護管束還是感化教育,就看犯罪情節輕重,收容的話是到少年觀護所,跟看守所類似,感化教育北部的話會到桃園少年輔育院或者誠正中學,一般感化都兩三年。
如果北部的孩子有犯案過,可能就會知道某地院的某法官很嚴格,有沒有吸毒,不供出上游,不說實話就先關,下次問話還避重就輕死不悔改繼續關。如果屢次吸毒就感化個兩三年。所以少年很怕遇到他很怕被判感化。
雖然未成年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而且成年後這些前案紀錄會銷掉,但他們還是有被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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