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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31774482


有看到嗎??
這是宣導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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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26712113


一打開又要繼續鬧??
我沒控陪你耗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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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27183282


官位???我有官位嗎(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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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31774482


不,我的意思是這是宣導文,告訴大家而已,並不是在找XX教學的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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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26712113


我沒說,自己承認了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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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24841107


依申請管道不同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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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表示:

別拿法律跟我開玩笑。「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讓人們生活更好,不是給你搬法條嚇唬人的。」

然後,「代製」雖無著作權,但不將他人作品抄襲,不也是對人最基本的尊重?

Ps.在這個論壇、或在我的管區,管理者所說的就視為板規。
姊姊有練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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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26712113 於 2011-7-26 18:13 編輯

127# 22939893


這也要是他的作品......
我是以「實際法律」的看法來說的。要公平才是法律不是嗎?
除非「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變更,否則這是對的沒錯。(如果我對法律有理解錯誤,請麻煩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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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22939893


這也要是他的作品......
我是以「實際法律」的看法來說的。要公平才是法律不是嗎?
另外如果貴版主要禁我的話,那我只能說濫用職權了 ...
26712113 發表於 2011-7-26 09:59


教授表示:

蠻有趣的。我並沒有說那樣「違反板規」,只是「對人的尊重」。您腦補了多少成分呢?

然後所謂「公平」並不是法律所需達到之目的,「公平」這一詞,在現今資本主義社會中可說是消失無蹤。「你沒錢,自己可悲,沒人會幫你。」

「左派」也就是類似共產社會的思想體制,則才會有真正的「公平」。


哦?敢問仁兄,您又腦補了多少成分呢?我只是說「在這論壇,管理員所說、所制定的就視同為法律。」

「法律並非萬能。人也不是萬能。」只要合理,管理者的制定就是法律。

是您的邏輯出狀況,還是敝人語文能力不佳呢?
姊姊有練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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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22939893


那抱歉我理解錯誤了....
賄賂即使在資本主義社會裡不也是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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