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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0374576 於 2016-4-10 03:08 編輯
"二十八、無任何已增加版塊回覆量為理由,做以違反站規、版規的事物,違反者將以1週~3個月處置!"

改成 ...
46898458 發表於 2016-4-9 02:40



   版規是在寫啥,改成白話文不就好
像這樣:

二十八、以增加帖子的回復數量為動機,發表無意義回復或觸犯站規之內容,視觸犯版規,違者處禁言1周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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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話說這裡好像沒有大紅字版規齁??

以前我在蛋板的日子又回來了哈哈哈死肥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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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話說這裡好像沒有大紅字版規齁??

以前我在蛋板的日子又回來了哈哈哈死肥宅 ...
40374576 發表於 2016/4/10 11:10

雖版規無這樣寫 但站規有寫
國中教育會考 成績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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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6898458 於 2016-5-7 19:00 編輯

版規更新:
第二十條版規取消

第二十六條版規→多人認同某文為無意義文章,版主可移文

第十七條版規取消

第二十八條版規取消

第二十五條版規→累犯者扣3點經驗值 (初犯者不處置)

古文定義更改為:

超過一個月無人回覆

(加分文不算)

因主文無法更改

所以以上版規立即取消或更改
國中教育會考 成績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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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錯會有很重大的重罰嗎
我懶懶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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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錯會有很重大的重罰嗎
41843135 發表於 2016/7/24 13:35

如果只是輕微的話

是不會重罰的
國中教育會考 成績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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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26# 46898458


   我今天不小心翻到幾篇古文了 都已經把回復刪除了 對不起
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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